學習重點 分辨準則定位:IFRS S1 為「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一般性揭露要求」;IFRS S2 為「氣候相關揭露」,只聚焦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掌握適用門檻:只揭露可合理預期影響個體展望的永續或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並依重大性判斷應揭露的資訊。 熟悉 S1 的一般揭露內容:可比較資訊、判斷與估計基準、衡量不確定性、準則遵循聲明,以及商業敏感資訊(營業秘密)的有限豁免。 記住 S2 的適用範圍:氣候實體風險、轉型風險、氣候相關機會,並須整體考量價值鏈。 記住 S2 在 TCFD 一般揭露要求之外的具體揭露:內部碳定價、資本支出與投融資金額、受轉型/實體風險及機會影響之資產或業務金額與比例;並能排除與氣候無關的人力平等議題。 核心觀念 一、S1 與 S2:一般要求與氣候專題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 2023 年 6 月發布 IFRS S1 與 IFRS S2。S1 名稱為「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一般性揭露要求」;S2 名稱為「氣候相關揭露」。兩者相互配合:S1 建立整體揭露原則,S2 針對氣候主題提出具體要求。 比較項目IFRS S1IFRS S2 正式名稱永續相關財務資訊之一般性揭露要求氣候相關揭露 主題範圍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的一般要求(廣泛的永續主題)僅限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 適用焦點可合理預期影響個體展望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可合理預期影響個體展望的氣候實體風險、轉型風險及氣候相關機會 資訊用途協助一般用途財務報告的主要使用者作成提供資源的決策同左 主要使用者包括現有及潛在投資人、放款人與其他債權人。所謂「提供投資人評估公司價值的永續相關資訊」是 S1 的正確描述;更精確的判斷焦點,是風險與機會對短、中、長期現金流量、取得融資的能力或資金成本可能產生的影響。 S1 並非要求無差別揭露所有 ESG 資訊。企業應揭露上述風險與機會的重大資訊;資訊若遭省略、誤述或模糊化,可合理預期會影響主要使用者的決策,即具有重大性。 二、S1 的一般揭露內容 S1 的核心內容涵蓋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使使用者了解企業如何監督、管理及衡量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一般揭露要求還包括以下事項: 可比較資訊:原則上,當期揭露的各項金額須提供前期比較資訊;敘述性與描述性資訊若有助於了解當期揭露,也須提供比較資訊。首次適用另有比較資訊的過渡豁免,不宜記成「任何情況都必須提供」。 判斷與估計基準:揭露編製資訊時,對所揭露資訊有最重大影響的判斷;涉及估計時,應說明相關衡量基礎、假設及估計方法。 結果的不確定性:辨認具有高度衡量不確定性的揭露金額,並說明不確定性的來源及相關假設、概算與判斷。合理估計本身不會使資訊失去用途,重點是清楚說明。 準則遵循聲明:符合 IFRS 永續揭露準則全部要求時,應作出明確且無保留的遵循聲明;不能僅符合部分要求,就宣稱完全遵循。 考題常把上述內容濃縮成「揭露可比較的資訊、估計基準的使用和結果的不確定性及所遵循準則的聲明等」,這是 S1 的正確描述。 三、商業敏感資訊(營業秘密):例外存在,但條件嚴格 「企業不得再以營業秘密為由規避揭露」是錯誤說法,因為過於絕對。S1 對永續相關機會的商業敏感資訊,設有狹義的揭露豁免;即使資訊重大,符合條件時仍可省略。 適用豁免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該機會的相關資訊尚未公開。 可合理預期,揭露會嚴重損害企業追求該機會原可實現的經濟利益。 企業已判斷,無法藉由例如彙總資訊等方式,在避免嚴重損害經濟利益的同時,仍達成揭露目的。 企業使用豁免時,須揭露已採用豁免的事實,並於每個報導日重新評估是否仍符合條件。此豁免不得用於永續相關風險,也不能作為全面不揭露永續資訊的理由。 四、S2 的適用範圍與價值鏈觀點 S2 僅強調氣候相關的風險與機會,適用範圍包含下列三類: 個體暴露的氣候相關實體風險:氣候變遷造成的直接影響,例如颱風、洪水等急性事件,以及長期高溫、海平面上升等慢性變化。 個體暴露的氣候相關轉型風險:轉向低碳經濟過程中的政策、法律、技術、市場與聲譽等風險,例如碳排放管制或低碳技術替代。 個體可取得的氣候相關機會:例如資源效率提升、低碳產品與服務,以及新市場帶來的機會。 上述項目仍須符合可合理預期影響個體展望的門檻;無法合理預期影響個體展望者,不在 S2 適用範圍內。分析也不能只看公司內部,除依 TCFD 一般揭露的要求外,還須整體考量價值鏈中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例如上游供應商的氣候災害、能源供應,以及下游客戶需求改變。 S2 納入 TCFD 的四大核心架構(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並依據源自 SASB 準則的產業基礎指引,要求考量產業特定揭露。其目的是提升各行業揭露資訊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而非無法確保可比較性;同時也不是要求所有產業使用完全相同的指標。 S2 是 ISSB 發布的全球基準準則,不是「僅適用聯合國成員國」,也不是「僅提供指引、關鍵在當地政策制定者如何在地化」。各司法管轄區如何採用是另一個問題,與準則本身的揭露要求須分開判斷。 五、S2 的具體揭露項目 考題的說法是:S2 除依 TCFD 一般揭露的要求外,須整體考量價值鏈,並揭露下列具體資訊,應特別熟記: 項目應掌握的揭露內容 內部碳定價內部碳定價之機制與流程:是否及如何在決策中使用碳價格,以及用於評估排放成本的每公噸溫室氣體排放價格。 資本配置因應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而產生的資本支出及投/融資金額。 轉型風險受氣候相關轉型風險影響的資產或業務活動之金額及比例。 實體風險受氣候相關實體風險影響的資產或業務活動之金額及比例。 氣候相關機會與氣候相關機會相符的資產或業務活動之金額及比例。 薪酬氣候相關考量是否及如何納入高階主管薪酬,以及當期高階主管薪酬中與氣候相關考量連結的百分比。 注意:S2 的薪酬揭露只問「薪酬與氣候考量的連結」,不包含高階管理人員的性別比例或薪酬平等,後者屬於人力資本與多元平等議題,與氣候揭露無關。 常考陷阱 「S1 要求企業不得再以營業秘密為理由規避揭露」:錯。S1 對永續相關機會保留商業敏感資訊豁免;但反過來說「只要涉及營業秘密就能不揭露」也錯,必須符合條件,且僅限機會資訊。 「S1 揭露可比較資訊、估計基準、結果不確定性及遵循聲明」「提供投資人評估公司價值之永續資訊」「稱為一般性揭露要求」:皆為正確敘述,不要誤選。 「S2 廣泛考量 ESG 所有面向」:錯,混淆 S1 與 S2。S2 僅強調氣候的風險與機會。 「無法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展望之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也屬 S2 適用範圍:錯。看到「無法合理預期」即可判斷為錯誤選項;實體風險、轉型風險、可取得的機會則是正確範圍。 「S2 無法確保各行業揭露資訊之一致性與可比較性」:錯。S2 依 SASB 準則要求產業特定揭露,正是為了提升一致性與可比較性。 「高階管理人員的性別比例與薪酬的平等」:錯,不屬 S2 揭露項目;不要與「高階主管薪酬與氣候考量連結」混淆。內部碳定價、資本支出與投融資金額、受影響資產或業務之金額及比例才是正確項目。 「S2 僅適用聯合國成員國」或「僅提供指引,關鍵是在地化」:皆錯,不是 S2 揭露要求的重點。 記憶口訣 「S1 管一般,S2 管氣候;實、轉、機,看展望。」實是實體風險,轉是轉型風險,機是氣候機會;三者都要「可合理預期影響展望」。 「碳價、資金、資產比;機密例外只限機。」記住內部碳定價、資本支出與投融資、受影響資產或業務的金額與比例;商業敏感豁免僅適用符合條件的機會資訊。看到「性別、平等」就不是 S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