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分辨各警察法規的處罰是「只有行政罰」,還是「刑事罰與行政罰並存(雙軌)」。 集會遊行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同時設有刑事罰與行政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只有行政罰。 熟記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哪些行為處刑罰、哪些只處罰鍰。重點包括攜帶刀械、模擬槍、原住民自製獵槍、射擊運動槍枝。 酒駕不只處罰駕駛人。車輛所有人允許酒駕者駕駛其車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要受罰。 酒駕有兩套標準:達刑法標準是公共危險罪;未達刑法標準但超過道交條例標準,仍要受行政罰。 核心觀念 一、雙軌處罰的意義 「兼採刑事罰與行政罰」是指同一部法律的罰則中,有些違反行為處刑罰,有些違反行為處行政罰。 刑事罰: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由檢察官偵查起訴,法院依刑事訴訟程序判決。 行政罰:罰鍰、沒入,以及吊扣、吊銷、申誡等其他種類的行政罰。由行政機關裁處。 判斷時要看「這部法本身」的罰則有沒有刑罰。不能因為同一個行為在別的法律(例如刑法)有刑罰,就說這部法兼採雙軌。 二、四部常考警察法規的處罰體系比較 法規處罰體系判斷關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僅行政罰罰鍰、吊扣或吊銷駕照、吊扣牌照、記點等,都是行政罰。酒駕的刑責規定在刑法第185條之3,不在本條例。 集會遊行法兼採刑事罰與行政罰對負責人等違規處罰鍰(行政罰)。對首謀者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侮辱或誹謗公務員等行為,處有期徒刑等刑罰。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兼採刑事罰與行政罰多數違法行為處刑罰。原住民自製獵槍、違反射擊運動槍枝管理規定等,只處罰鍰。 社會秩序維護法僅行政罰(秩序罰)處罰種類為拘留、勒令歇業、停止營業、罰鍰、沒入、申誡。拘留雖剝奪人身自由,性質仍是行政罰,不是刑罰。 結論:四部法規中,兼採刑事罰與行政罰的只有集會遊行法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基本規定 主管機關:中央為內政部,不是法務部。 管制方式:槍砲、彈藥、刀械都採許可制。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槍砲彈藥一律禁止、只有刀械可申請」的說法是錯的。 魚槍:也在許可管制之內,數量上限由法規明定。題目常拿錯誤的數字出題,看到具體枝數要特別小心。 四、槍砲條例中「刑罰」與「行政罰」的區分 行為處罰性質說明 未經許可攜帶刀械,且於夜間、在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結夥為之刑罰第15條: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在公共場所攜帶武士刀。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刑罰第14條。 意圖販賣而陳列公告查禁的模擬槍刑罰模擬槍經公告查禁後,其製造、販賣、運輸及意圖販賣而陳列等行為,依考題見解屬刑事處罰。 原住民未經許可製造、運輸、持有,及相互間販賣、轉讓、出借自製獵槍、魚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行政罰(罰鍰)第20條: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鍰,不適用本條例的刑罰規定。目的是尊重原住民傳統文化與生活需要。 違反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的管理規定行政罰(罰鍰)屬管理面的違規,以罰鍰處理。 判斷原則:對社會治安有直接危險的行為處刑罰,例如公共場所攜刀、流通查禁模擬槍。屬於管理性違規,或立法政策上特別寬待的行為處罰鍰,例如原住民自製獵槍、射擊運動槍枝。 五、酒駕的處罰對象:駕駛人與車輛所有人 1. 兩套酒精濃度標準 標準吐氣酒精濃度血液酒精濃度效果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每公升0.15毫克以上0.03%以上行政罰(罰鍰、吊扣駕照等) 刑法第185條之3每公升0.25毫克以上0.05%以上公共危險罪(刑罰) 酒測值未達刑法標準,只代表不成立公共危險罪。只要超過道交條例的標準,仍然要受行政罰。 2. 車輛所有人的責任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汽機車所有人允許酒駕的違規駕駛人駕駛其汽機車,要受吊扣該汽機車牌照等處罰。 所有人不必親自駕駛。只要「明知或允許」酒後的人開自己的車,就構成違規。 條例另對明知駕駛人酒駕仍同車的成年乘客設有罰鍰規定,可見酒駕的處罰對象已擴大到駕駛人以外的人。 3. 典型情境:父親與成年兒子一起飲酒,父親明知兒子喝了酒,仍把自己的車交給兒子駕駛。兒子酒測值超過道交條例標準但未達刑法標準時: 兒子(駕駛人):依第35條處罰鍰、吊扣駕照等行政罰。 父親(車輛所有人):允許酒駕者駕駛其車輛,依同條受罰。 結論:兩人都要處罰。駕駛的動機(例如受朋友邀約)不影響處罰。 常考陷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兼採刑事罰與行政罰」:錯。條例只有行政罰,酒駕刑責規定在刑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有拘留,所以兼採刑罰」:錯。拘留屬行政罰,社維法是秩序罰,不是刑事罰。 只選槍砲條例,漏掉集會遊行法:錯。集會遊行法也有刑罰,例如首謀者不解散、侮辱公務員。正確組合是「集會遊行法+槍砲條例」。 「槍砲條例中央主管機關為法務部」:錯,應為內政部。 「槍砲彈藥一律禁止持有;刀械得申請許可」:錯。槍砲、彈藥、刀械都是許可制,不是一律禁止。 魚槍數量的數字陷阱:題目常拿錯誤的枝數出題,例如「每人以6枝為限」是錯的。 「原住民相互間販賣自製獵槍,應處刑罰」:錯。只處罰鍰,刑罰規定不適用。 「違反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規定,應處刑罰」:錯,屬行政罰鍰。 「單純持有或攜帶刀械就處刑罰」:要看情形。攜帶刀械須在夜間、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結夥,才處刑罰。題目只要出現「公共場所攜帶」,就是刑罰。 「模擬槍只是玩具,只處罰鍰」:錯。意圖販賣而陳列公告查禁的模擬槍,屬刑罰範圍。 「車主非駕駛行為人,故不罰」:錯。允許酒後的人駕駛其車輛,車輛所有人要受罰。 「駕駛人受邀約,情有可原,得不罰」:錯。駕駛動機不影響酒駕的成立與處罰。 「僅駕駛人須受罰」:錯。駕駛人與車輛所有人都要處罰。 「未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就不罰」:錯。超過0.15毫克(道交標準),仍須受行政罰。 記憶口訣 雙軌處罰:「集槍雙軌,交社單行」。集會遊行法、槍砲條例兼採刑罰與行政罰;道交條例、社維法只有行政罰。 槍砲刑罰:「公場攜刀、陳列模槍,都要坐牢」;槍砲罰鍰:「原民獵槍、射擊運動,只罰錢」。 酒駕標準:「一五罰錢,二五判刑」。吐氣0.15毫克以上受行政罰,0.25毫克以上成立公共危險罪。 酒駕對象:「借車給醉漢,車主一起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