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掌握哈蒙行動典範的核心:以人為本,透過面對面互動、交互主觀理解與共識,探討具有意義的行政行動。 區分「行動」與「行為」,理解行動典範重視價值、規範與倫理,其方法論以批判途徑為重要定位。 理解批判理論對工具理性、支配與物化的反省,以及哈伯瑪斯以溝通理性建立正當性的主張。 熟記溝通的有效性宣稱,並掌握哈蒙行政個人責任的兩項關鍵能力。 能以完整語句解釋行政理性、行政物化、組織學習與共享的價值,並說明彼此關係。 核心觀念 一、哈蒙:從外在行為轉向有意義的行動 哈蒙(Michael M. Harmon)在《公共行政的行動理論》中提出行動典範。這套理論重新喚起公共行政對價值與規範的關注,主張回歸以人為本的行政精神。哈蒙將人視為「主動—社會的自我」:人能主動賦予情境意義,並在與他人的社會關係中形成行動。行政人員不是被制度操控的工具,而是具有理解、判斷與道德自主能力的主體。研究行政,不能只觀察外在動作,更應理解當事人如何賦予情境意義,以及如何與他人共同形成行動。 比較面向行為取向(傳統觀點)行動典範 研究焦點可觀察的外在行為及其規律具有主觀意義與社會意義的行動 理解方式著重因果關係與科學解釋著重情境、詮釋與交互主觀理解 人性與動機常以自利追求或系統存續解釋行為主動—社會的自我,重視意義、關係與道德自主 價值立場傾向區分事實與價值重視規範判斷及道德倫理關懷 人際關係容易將他人當作觀察、預測的對象將他人視為可以對話的主體 行動不等於不帶意義的刺激與反應。「行為」偏指可觀察的外在動作;「行動」則包含行動者的意圖與意義。同樣是行政人員拒絕申請,可能基於依法行政,也可能出於偏見;外在動作相似,行動意義卻不同。因此,行動典範強調面對面的境遇、社會意義的理解,以及互為主體性,又稱交互主觀性。 交互主觀性是指不同主體透過互動、理解與對話,形成可共享的意義。它既不是單方面堅持自己的主觀認定,也不是把他人當作被操控的客體。行動理論的主要目的在於規範層面,也就是行政應如何實踐價值與倫理。實務上,它重視「道德的—倫理的關懷」,具有濃厚的人文主義精神。將行政動機簡化為自利追求或系統存續,是傳統理性選擇與系統觀點的看法,與行動理論不同。 二、行動典範的方法論與行政個人責任 就行政學典範的方法論分類而言,哈蒙行動典範的重要定位是批判途徑。它不滿足於描述既有行政現象,而要反省其價值前提、權力關係與實務問題,進而促進行政改善。這不代表一概排斥實證資料。行動研究除採用實證研究法之外,也結合詮釋的與批判的研究法,才有助於改善行政實務。關鍵在於,實證觀察不能被視為唯一合法的知識來源。 哈蒙認為,行政個人責任的實踐必須依靠自我反省與交互主觀的能力: 自我反省:使行政人員檢視自己的動機、判斷及行動後果。 交互主觀能力:使行政人員理解他人的處境,透過面對面互動為自己的判斷提出理由,並接受他人檢驗。 因此,負責任不只是服從命令、具備專業或完成績效,而是保有道德自主,願意思考「我為何如此行動」及「這項行動對他人是否合理」。專業知識、政治回應、溝通協調與利益平衡雖然重要,仍不能取代上述兩項核心能力。 三、批判理論與哈伯瑪斯的問題意識 行政學的批判理論與法蘭克福學派有密切關係,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是重要代表。批判理論不只關注制度如何有效運作,更追問制度是否合理、誰受到支配,以及人能否透過反省與溝通取得自主。其重點如下: 重視歷史演化:行政制度、知識與權力關係有其歷史背景,不能視為自然且永遠不變。 不應區分經驗與規範理論:研究「實際如何」時,也要反省「應當如何」,不宜將兩者截然切割。 社會科學應以行動作為分析單元:理解行動者的意義、互動關係及其社會條件。 批判工具理性的獨大:若只問如何有效達成目標,卻不問目標是否正當,行政就可能成為支配工具,人也會被物化。 哈伯瑪斯指出,資本主義體制面臨正當性危機。政策即使具有技術效率,也不當然取得人民認可。因此,政策規劃與決策過程應重視對談性溝通,讓受影響者能提出理由、質疑與回應,以建立可被接受的正當性。 四、溝通行動、理想言談情境與有效性宣稱 工具理性重視手段能否有效達成目的;溝通理性則重視參與者能否透過相互理解與理由交換,形成合理共識。共識不能只是命令、利誘或權力壓力下的表面同意。 理想言談情境強調參與者有平等表達與質疑的機會,能提出、辯護或修正主張,並免於強制與扭曲。一項意見之所以被接受,關鍵應在於理由的說服力。 哈伯瑪斯認為,一套實用的溝通典則應以下列四項有效性宣稱為基礎: 有效性宣稱判斷重點 可理解性表達是否清楚,對方是否能理解其意義。 真實性/真理性對客觀事實所作的陳述是否為真。 正當性/正確性所依據的規範及人際關係是否適當、可被接受。 真誠性說話者是否誠實表達其意圖與感受。 文字簡潔雖有助表達,但「簡捷性」不屬於上述溝通典則的基礎。另須區分真實性與真誠性:真實性問內容是否符合事實,真誠性問表達者是否誠實。 五、申論必備:四個名詞的完整解釋 行政理性:指行政人員對目的、手段及行動理由進行思考與判斷,使行政決定具有合理依據。若只強調效率、計算與控制,便偏向工具理性。從批判理論的觀點來看,尚須檢驗目的與規範的正當性,並透過溝通理解公共需求。因此,行政理性不能僅以「最快完成任務」概括。 行政物化:指行政過程將具有主體性的人,當作可計算、分類、操控的物或工具,忽略其尊嚴、需求與表達能力。例如只將民眾視為案件數、將人員視為績效數字,而不理解其具體處境。物化常是工具理性過度擴張的結果,其關鍵在於主體性遭到遮蔽,因此不能直接把所有量化管理都等同物化。 組織學習:指組織透過經驗、資訊回饋與共同反省,修正既有知識、行動方式或基本假設,並將成果納入組織運作的過程。它不只是個別成員參加訓練;學習成果須能進入共享知識、作業程序或制度記憶,影響後續行動。組織學習可分兩個層次: 單環學習:在既有目標與規則下修正做法。 雙環學習:進一步反省原先的目標、規範與假設是否適當。 共享的價值:指成員經由互動與理解,對組織使命、公共目的及適當行為形成共同認同,作為判斷與合作的基礎。共享不等於人人意見完全相同,也不等於主管單方面公布口號。其重要性在於使成員理解共同追求的方向,並能據以討論與協調行動。 四者關係:行政理性若窄化為工具理性,容易導致行政物化。要突破物化,須透過反省與對話推動組織學習(尤其是雙環學習),並在互為主體的溝通中形成共享的價值。作答時可依此脈絡串連,呼應哈蒙與哈伯瑪斯的觀點。 常考陷阱 將行動寫成刺激與反應,或稱「行為與行動意義相同」:錯在抹除意義、情境與主體性。「行為的科學解釋」不是行動典範的觀點。 將「自利與系統的存續」列為行動理論的動機來源:這是傳統觀點。行動理論強調以人為本、規範價值與倫理關懷。 把行動典範的方法論選成實證、行為或個案途徑:應選批判途徑。 認為採批判途徑就完全排斥實證研究:「除實證研究法外,還採用詮釋的、批判的研究法」是正確敘述,不要誤判為錯誤選項。 把「重視理性行為」當成批判理論的重點:批判理論批判的正是工具理性主導下的行為取向,因此這不是其重點。但也不能反推批判理論反對一切理性,它重視的是溝通理性。歷史演化、不區分經驗與規範、以行動為分析單元,則都是批判理論的重點。 把專業知識、政治回應、溝通協調或利益平衡當成哈蒙責任論的答案:應鎖定自我反省與交互主觀能力。 把「簡捷性」混入有效性宣稱:只有可理解性、真實性、正當性、真誠性四項。 把共識等同服從或一致表決:應檢查是否具備平等參與、充分討論及免於強制的條件。 將正當性危機歸給賽蒙、馬區或韋伯:應連結哈伯瑪斯與對談性溝通。 記憶口訣 哈蒙:「反省自己,互為主體;面對面談,價值入行。」連結個人責任、互動與規範關懷。 溝通四問:「聽得懂、說得真、合規範、有誠意。」依序對應可理解性、真實性、正當性與真誠性。 批判理論:「看歷史、合經規、以行動、反工具。」出現「重視理性行為」就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