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彼得斯五種模式:正式/法律、村落生活、功能、敵對、行政國。須掌握各模式的權力配置、合作基礎與衝突來源。 村落生活與功能模式的差別:村落生活模式是最高階政務官與事務官形成跨部門的菁英群體;功能模式是同一政策領域的政務官與事務官形成合作關係。 英格拉漢與邊恩的分類:只有中立模式、回應模式、管理模式三類,「專業模式」不在其中。 Svara的職責分工:任務由政務官主導,管理由事務官主導,政策與行政則由雙方分擔。 申論作答能力:說明彼得斯五種模式時,應交代「誰主導、如何互動、以何種利益或價值為基礎」,不能只列出名稱。 核心觀念 一、政務官與事務官:民主回應與行政專業的結合 政務官承擔政治責任,重視施政方向、政治承諾與民意回應。事務官屬常任文官體系,提供專業知識、政策建議、執行能力與行政延續性。兩者的職責重心不同,但實際治理需要持續互動。不能將政務官簡化為只做決策,也不能將事務官理解為完全不參與政策形成。 二、彼得斯:政務官與事務官互動的五種模式 彼得斯(B. G. Peters)以五種模式分析政治領導者與常任文官的關係。這些模式是理解實際互動的分析工具,並非各國必然依序經歷的發展階段。 模式主要內涵辨識關鍵 正式/法律模式依正式制度與法定權威建立上下關係。政務官決定政策方向,事務官服從政治領導並執行政策,接近傳統政治行政二分的設想。法定權威、層級節制、政務官主導。 村落生活模式最高階的政務官與事務官具有相近的社會背景與經歷,也具有相同的價值與目標,因而形成跨部門的菁英群體。雙方以共同認同、互信與非正式協調維繫合作,共同追求政府的順利運作。最高階菁英、相同價值與目標、跨部門團體。 功能模式同一政策領域或部門內的政務官與事務官,因共同的政策任務及部門利益而結盟。不同政策領域或部門之間,則可能為了資源與政策優先順序而競爭。同領域合作、部門利益、跨部門競爭。 敵對模式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價值、目標或利益不同,雙方關係以不信任、競爭及衝突為主要特徵。政務官可能認為文官阻礙改革,文官則可能認為政治要求忽略了專業與行政延續性。政治與官僚兩方對立、互相牽制。 行政國模式常任文官憑藉專業知識、資訊、組織資源與任職延續性,在政策形成及治理過程中占據優勢。政務官雖有正式權威,實際上卻高度依賴文官。文官實質主導、專業與資訊優勢。 村落生活模式與功能模式都可能出現政務官與事務官合作,但合作範圍不同。村落生活模式著重跨部門的高階菁英共同體,功能模式則著重特定政策領域內的共同利益。舉例來說,各部門的高階政治與行政菁英共享治理價值,屬於村落生活模式;同一業務領域的政務官與文官共同爭取預算,則接近功能模式。 敵對模式與功能模式也都可能有衝突,但衝突的界線不同。敵對模式的對立沿著政務官與事務官的身分界線產生;功能模式則是同一領域的政務官與事務官聯手,與其他領域競爭。 申論作答時,可先說明政治領導與行政專業相互依賴,再依五種模式分段論述。每段先界定互動關係,再交代權力或合作基礎,最後點出治理意涵: 正式/法律模式強調政治控制。 村落生活模式有利於高階協調,但可能形成封閉的菁英共識。 功能模式有利於領域內合作,但可能強化部門本位。 敵對模式可能增加協調成本。 行政國模式凸顯文官優勢與民主課責之間的張力。 三、英格拉漢與邊恩:中立、回應與管理 英格拉漢(Patricia W. Ingraham)與邊恩(Carolyn R. Ban)以中立模式、回應模式、管理模式分析政務官與常任文官的關係。應掌握各模式的關注重心,並記住分類名稱。 模式理解重點 中立模式強調常任文官的政治中立與專業角色。透過政治領導與行政執行的分工,文官能服務不同的執政者。 回應模式強調文官回應政治領導及其施政方向,使行政運作能落實具有民主正當性的政治決定。 管理模式著重組織管理與施政績效,關心政務官與常任文官如何透過管理上的分工與合作完成施政工作。 中立不等於拒絕依法執行執政者的政策;回應也不能解讀為文官必須效忠特定政黨。「專業」是理解文官角色的重要概念,但「專業模式」不是這組分類的名稱。 四、Svara:任務、政策、行政、管理四領域 Svara(史跋勒)提出「政治行政分立二元模式」,以任務、政策、行政、管理四個領域呈現政治與行政的職責配置。判讀重點是兩端各有主導者,中間由雙方分擔並互動。不能因為名稱中有「分立」,就認為政治與行政毫無交集。 職責領域主要內容角色配置 任務確立政府的基本使命、價值與整體發展方向,回答「政府應追求什麼」。最適合由政務官(民選首長)主導。 政策將施政方向轉化為政策選擇、方案與資源配置。政務官與事務官分擔。 行政將政策具體化並推動執行,處理方案運作與執行上的調整。政務官與事務官分擔。 管理處理組織內部的人力、作業程序與日常運作。主要由事務官主導。 政務官雖然參與政策決定,但若題目問「最適合由政務官擔綱」的領域,應選任務。任務涉及整體使命與價值方向,比個別政策方案更接近政治領導的核心責任。 常考陷阱 把「村落」當成同一部門:村落生活模式的關鍵是最高階菁英具有相同的價值與目標,形成跨部門群體。同一政策領域內的結盟才是功能模式。 看到合作就判為村落生活模式:應進一步看合作基礎。共同的菁英價值偏向村落生活模式,共同業務與部門利益偏向功能模式。 看到衝突就判為敵對模式:先辨識對立的雙方是誰。政務官與文官兩方對抗,才符合敵對模式;不同部門聯盟之間的競爭,可能是功能模式。 混淆正式權威與實質影響力:正式/法律模式強調政務官的法定領導權;行政國模式強調文官在實際政策運作中的優勢。 把「行政模式」當成彼得斯的分類:彼得斯五種模式中的名稱是「行政國模式」。選項寫「行政模式」時,不能與行政國模式混為一談;Svara的「行政」則是四個職責領域之一,不是互動模式。 將專業模式放入英格拉漢與邊恩的分類:這組分類只有中立、回應、管理三者,不要因為「專業」符合文官形象就選入。 直覺認為政務官最適合負責政策:Svara架構中,最適合由政務官擔綱的是任務。政策與行政居中,由雙方分擔;管理則由事務官主導。 記憶口訣 彼得斯:「法從政、村同心、功同業、敵相爭、國官強。」正式/法律模式重政治領導;村落生活模式重菁英共識;功能模式重同領域利益;敵對模式重雙方衝突;行政國模式重文官優勢。 英格拉漢與邊恩:「中、回、管。」中立、回應、管理,沒有專業。 Svara:「任政、管事,中間共擔。」任務由政務官主導,管理由事務官主導,政策與行政由雙方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