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公職◆政府會計(概要)
一、中央政府甲公務機關於本年度發生下列交易事項:1.審計部剔除甲機關本年度違背採購契約之不當業務支出$35,000,甲機關並於當年度收至專戶存款帳戶後悉數解繳國庫。2.審計部減列甲機關以前年度業務支出實現數$70,000 改列賸餘數。3.甲機關本年度帳列預收款$55,000,經行政院於彙編當年度總決算時修正減列該筆預收款,如數增列財產孳息收入。4.甲機關退還以前年度規費收入$1,500。5.甲機關以前年度已認列應收稅款,於本年度收到納稅義務人抵繳遺產稅$3,500,000 之土地。試作:上述交易事項,請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第四級會計科目列示甲機關本年度應有之會計分錄。(25 分)
(一)公庫撥入數
(二)繳付公庫數
(三)歲計餘絀
(四)收支餘絀
(五)從歲計餘絀調整至收支餘絀之調整數(未正確註明賸餘或短絀,不予計分)
(一)丙機關於 X1 年度終了時辦理歲出預算保留之會計分錄。
(二)假設系統廠商均於履約期限內完成付款條件,丙機關於 X2 年度依約支付各期款項之會計分錄。
(三)假設系統廠商未於履約期限內完成交付,依合約規定繳納違約金,丙機關收到違約金並解繳國庫之會計分錄。
四、公共債務主管機關財政部於 X 年度辦理下列債務舉借及償還事宜:1. 1 月舉借短期借款$2,000,000。2. 3 月償還國庫券$3,000,000。3. 6 月於債務基金採以舉借新債償還舊債方式,舉借長期借款$5,000,000償還到期之長期債券$5,000,000。4. 8 月發行長期債券$7,000,000。試作:上述交易事項,請依政府會計公報及中央公共債務會計處理參考指引等規定,以下表所列格式,列示在各交易事項發生時,財政部應有之會計分錄。(17 分)又上述交易事項依預算法規定,是否應編列於 X 年度總預算內有關「債務之舉借」與「債務之償還」之數額(該欄僅回答「是」或「否」即可)。(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