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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法制、智慧財產行政、消費者保護:民法(純選擇)#6566
> 試題詳解
乙男向甲女求婚,甲女為求將來生活安定,表示若乙男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則與其結婚。甲女允婚之意思表示在法律 上之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效力未定
(D)得撤銷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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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9), B(422), C(81), D(15), E(0) #273619
詳解 (共 2 筆)
Juun Fang
B1 · 2012/06/04
#376205
考試及格,則與其結婚:為附「停止條件」
「身分」行為和「形成權」的行使皆不能附有條件,違反者,無效。
50
3
業精於勤,事立於豫
B2 · 2026/07/13
#7441830
身分行為不得附條件。且不得附條件之法律行...
(共 40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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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其所有房地出賣予乙,約定價金 300 萬元,尚未移轉所有權登記。其後,因地價飛漲,甲就同筆房地另與丙訂定買賣契約,並已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獲得價金 50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丙之間之買賣契約,因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B)因甲乙之買賣契約在先,故乙得向丙主張丙未取得所有權 (C)乙得向甲主張給付不能,而請求損害賠償 (D)乙得主張民法第 244 條第 2 項,以甲之行為有害於債權,而聲請法院撤銷之
#273628
受任人受概括委任者,得為委任人為一切法律行為。而贈與: (A)亦包括在概括委任之範圍內(B) 須有特別授權 (C)民法並無明文規定(D) 民法禁止由受任人為之,須由委任人親自為之
#27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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