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其所有之電腦一台借給乙使用三個月,未收取任何費用。請問甲、乙間之契約性質為何?
(A)有償契約
(B)要物契約
(C)雙務契約
(D)物權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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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608), C(35), D(93), E(0) #221295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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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借貸,單務契約,要物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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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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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將其所有之電腦一台給乙使用三個月,未收取任何費用。請問甲、乙間之契約性質為何?
(A) 有償契約❌
(B) 要物契約✔️

使用必須無償交付借用物,使用契約才能成立(民法第464)

(C) 雙務契約❌
(D) 物權契約❌
  1. 借用電腦未收取費用:甲將電腦借給乙使用三個月,未收取任何費用,屬於無償性質的契約,通常是「使用借貸契約」。

  2. 使用借貸契約為要物契約:根據民法,使用借貸契約是指出借人將特定物交付借用人使用,借用人於約定期間屆滿後返還該物。此類契約屬於「要物契約」,需出借人將物交付借用人,契約才成立。

  3. 契約的性質

    • 無償性:此契約未涉及費用,不屬於「有償契約」。
    • 單務性:僅借用人負有返還義務,不是「雙務契約」。
    • 債權契約:使用借貸契約創設的是債權,與所有權、抵押權等「物權契約」無關。

因此,本題正確答案為 (B) 要物契約

 

民法第 464 條 (使用借貸之意義)

使用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而約定他方於無償使用後返還其物之契約

●使用借貸之性質:

要物契約、單務契約、無償契約、不要式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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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281
要物跟物權差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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