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3 林先生 111 年 5 月 18 日將其持有之臺南市土地 1 筆及房屋 1 棟贈與其子,贈與當時該土地之公告土地現值為$4,000,000、房屋評定標準價格為$1,000,000,而土地與房屋之市價分別為$8,000,000與$1,500,000,其子已成年,有正當職業並已小有積蓄,若該移轉之土地增值稅$300,000 與契稅$60,000 由其子支付,則此項贈與總額為何?
(A)$4,640,000
(B)$5,000,000
(C)$9,140,000
(D)$9,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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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1), B(371), C(56), D(34), E(0) #2966500

詳解 (共 6 筆)

#5833456
本題原答案B,修正為A.B皆給分,這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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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8255
1.贈與之不動產以其不動產現值計算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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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42961
答案應為B題目問的是贈與總額故應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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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7225
想要請問這題的360000是贈與的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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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1665
遺產贈與稅法第10條:估價以 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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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1803

這題會同時給 A、B,關鍵是題目把「贈與總額」和「扣除土增稅、契稅後的金額」混在一起問了。

先算贈與財產價值

贈與土地、房屋不是用市價,而是:

* 土地:公告土地現值 400萬元
* 房屋: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100萬元

所以房地的贈與總額是500萬元,選B。市價950萬元不拿來算。財政部說明,土地增值稅、契稅由受贈人支付時,可自贈與總額扣除;《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也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再算扣除稅捐後的金額

土地增值稅30萬元+契稅6萬元=36萬元。

500萬元-36萬元=464萬元

因此 A的464萬元,是扣除兩項稅捐後的金額;嚴格說,是計算贈與稅時可扣除稅捐後的數額,並非扣除前的贈與總額。

為什麼兩個答案都給分?

* 把「贈與總額」按字面理解:500萬元,B。
* 把題目理解成「扣除受贈人繳納的稅捐後的贈與金額」:464萬元,A。

所以這題用語不夠精確,後來改成 A、B都給分。兒子已成年、有工作且有積蓄,是在說明他有能力自行繳稅,支持這36萬元確實由受贈人支付;若其實是父親出錢,就不能直接當成兒子支付的稅捐處理,還要考慮父親代付是否另構成贈與。財政部也說明,若由贈與人出資代繳,該款要先併入贈與總額,再依規定扣除。

考場記法:題目問「贈與總額」看B=500萬;若問扣除土增稅、契稅後的金額,算A=46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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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37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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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贈與稅申報書》第3頁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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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45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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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依公告土地現值房屋:依評定標準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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