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8 下列何者非屬政府可以依法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資訊?
(A)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之資訊
(B)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
(C)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D)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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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 B(195), C(1381), D(495), E(0) #3704736
統計: A(112), B(195), C(1381), D(495), E(0) #3704736
詳解 (共 8 筆)
#7270931
(C)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應主動公開
35
0
#7309383
正確答案:(C)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題目問的是:哪一個「不是」政府可以限制公開或不提供的資訊。
這題主要依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 的規定。
各選項解析
(A) 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之資訊 ❌(可以不公開)
依據
政府資訊公開法
若資訊已依法依
國家機密保護法
核定為國家機密,政府可以:
-
限制公開
-
或不予提供
所以 A 屬於可以不公開的資訊。
(B) 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 ❌(可以限制公開)
例如:
-
政策草案
-
內部討論文件
-
尚未定案的意見
若公開可能:
-
影響決策過程
-
造成誤解
法律允許 限制公開或不提供。
(C) 書面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 ✅(應公開)
公共工程與政府採購契約:
-
屬於 政府施政與公共資金使用
-
原則上 應公開
因為:
-
涉及公共利益
-
需要接受社會監督
因此 不是可以限制公開的資訊。
? 所以 C 是正確答案。
(D) 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資料 ❌(可以限制公開)
例如:
-
考試試題庫
-
評分標準
-
命題資料
若公開可能:
-
影響考試公平
-
破壞測驗效度
因此法律允許 限制或不提供。
考試快速記憶
政府資訊公開法常見可限制公開的 3 類:
1️⃣ 國家安全
2️⃣ 內部決策過程
3️⃣ 考試試題資料
而:
? 政府採購契約 → 原則公開
10
0
#7420836
測驗題標準答案更正將D選項也給分。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5款: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因此若其公開或提供未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不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2
0
#7423986
(D)
政府資訊公開法 §18 應不予公開
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1
0
#7429011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18 條
1 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
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
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四、政府機關為實施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等業務,而取得或製作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對象之相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對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者。
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六、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其公開或提供有侵害該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為保存文化資產必須特別管理,而公開或提供有滅失或減損其價值之虞者。
九、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2 政府資訊含有前項各款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第 18 條
1 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
一、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或其他法律、法規命令規定應秘密事項或限制、禁止公開者。
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四、政府機關為實施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等業務,而取得或製作監督、管理、檢(調)查、取締對象之相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對實施目的造成困難或妨害者。
五、有關專門知識、技能或資格所為之考試、檢定或鑑定等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影響其公正效率之執行者。
六、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個人、法人或團體營業上秘密或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其公開或提供有侵害該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利、競爭地位或其他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八、為保存文化資產必須特別管理,而公開或提供有滅失或減損其價值之虞者。
九、公營事業機構經營之有關資料,其公開或提供將妨害其經營上之正當利益者。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
2 政府資訊含有前項各款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事項者,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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