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依公務員服務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構成公務員違反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之義務?
(A)勞動部專員業餘時間無償兼任社區大學志工講師,雖未妨礙本職工作,仍報服務機關備查
(B)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業餘時間撰寫法庭小說並委由商業出版社出版販售,獲取相當 報酬
(C)擁有導遊執照之臺中市和平區公所科員,在公餘時間偶爾接受旅行社委託,以按件計酬方式擔 任原住民文化導遊,賺取薄利
(D)衛生所醫師依法令兼任私立醫療院所之定期駐院醫師,並就兼任部分獲有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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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 B(246), C(735), D(1065), E(0) #3254869
統計: A(29), B(246), C(735), D(1065), E(0) #3254869
詳解 (共 10 筆)
#7099428
(A) 勞動部專員業餘時間無償兼任社區大學志工講師,雖未妨礙本職工作,仍報服務機關備查。
無給職且未影響本職工作,不需服務單位的事前許可,只需事後備查。
(B)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於業餘時間撰寫法庭小說並委由商業出版社出版販售,獲取相當報酬。
只要不影響到本職,公務員可依照自己的能力來獲取適當的報酬。
(C) 擁有導遊執照之臺中市和平區公所科員,在公餘時間偶爾接受旅行社委託,以按件計酬方式擔任原住民文化導遊,賺取薄利
非經常性業務且不影響本職工作。
(D) 衛生所醫師依法令兼任私立醫療院所之定期駐院醫師,並就兼任部分獲有薪資。
(D) 衛生所醫師依法令兼任私立醫療院所之定期駐院醫師,並就兼任部分獲有薪資。
經常性業務且有給職,違反公服法第15條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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