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偏遠地區學校的認定與分級,應由哪一機關認定並核定公告?
(A)由地方主管機關依中央標準認定,並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
(B)由中央主管機關直接認定並公告
(C)由鄉(鎮、市、區)公所自行調查後,報縣市政府認定
(D)由各學校提出申請,再由縣市主管機關審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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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3), C(1), D(9), E(0) #39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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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5365
前項偏遠地區學校應予分級;其分級及認定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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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199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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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第 4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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