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關於警察人員人事相關規定之說明,何者正確?
(A)年滿 55 歲,不得初任警監
(B)警察人員須經升官等考試及格,始得晉升官等
(C)警察人員平時考核之功過,不得相互抵銷
(D)警佐之任官,僅得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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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8), B(54), C(3), D(21), E(0) #3928693
統計: A(78), B(54), C(3), D(21), E(0) #3928693
詳解 (共 2 筆)
#7412098
(A) 正確:
法規依據:第 10 條
初任警察官之年齡,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一、警佐四十歲。
二、警正四十五歲。
三、警監五十歲。
升官等任用者,不受前項限制。
(B) 錯誤:
法規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14 條。
說明: 警察人員晉升官等,並非「僅能」經由升官等考試。條文規定,警察人員晉升官等,可以經由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者是符合特定任職年資、考績、學歷等條件,經由晉升官等訓練合格(即所謂的「資績考成、受訓晉升」)。因此選項說「須經...始得」過於絕對,忽略了受訓晉升的管道。
(C) 錯誤:
法規依據:《公務人員考績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1 款。
說明: 警察人員適用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規定,平時考核之獎懲(記大功、記功、嘉獎與記大過、記過、申誡),在年終辦理考績時,得相互抵銷。例如一功抵一過。選項所述「不得相互抵銷」是錯誤的。
(D) 錯誤:
法規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21 條。
說明: 警察職務的任官程序依官等有所不同:
警監: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官。
警正、警佐: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內政部任官。
選項提及「警佐之任官,僅得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這只是任官前的「審定流程」,最終「任官(發布任官令)」的權責機關在於內政部。且題意暗示其與警監、警正程序相同,但實則警監需呈請總統任官,而警佐最終由內政部任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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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1777
(A)有但書規定,非一律不得
應該沒有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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