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信託公會建議以家族財產設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閉鎖公司)之家族信託架構,下 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司章程得不設董事會,僅設董事 1~2 人
(B)信託契約之委託人及受益人為閉鎖公司
(C)以家族土地作價出資設立閉鎖公司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D)以家族股票作價出資過戶至閉鎖公司須課徵證券交易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2), B(5), C(14), D(177), E(0) #3173068
統計: A(32), B(5), C(14), D(177), E(0) #3173068
詳解 (共 2 筆)
#7527343
家族財產移轉至閉鎖公司時:
-
股票作價出資 ➔ 免證券交易稅!
-
土地作價出資 ➔ 須繳土地增值稅。
-
(D) 錯誤(本題答案):
主管機關(金管會與財政部)函釋特別放寬規定,「在公司設立或增資時,以其他公司的股票『作價出資』來抵繳股款,這屬於出資行為,並非有價證券的買賣,因此免徵證券交易稅」。選項寫「須課徵」是錯誤的。
-
(A) 正確:
依據公司法關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規定,為了簡化家族公司治理,公司章程中可以自由約定不設立董事會,只設立 1 到 2 名董事即可。 -
(B) 正確:
信託公會建議的「普通模式(自益信託)」中,會由企業主先成立一間閉鎖公司,接著以該「閉鎖公司」同時擔任信託契約的委託人與受益人(自益架構),將家族企業的股票交付信託。這樣可以利用法人永續存在的特性,避免自然人(子孫)因死亡或任意處分導致受益權外流。 -
(C) 正確:
以「土地」作價出資抵繳股款,在稅法上被視為是土地所有權的移轉移轉(由個人變成公司),因此必須依法申報並繳納土地增值稅。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