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所稱「不知法規」, 係指下列何者?
(A)依行為人之社會地位及個人能力,對於該行為之合法性產生懷疑
(B)指行為人不知法規之可責性高低而言
(C)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人必須要對自己行為究係違反何法規之規定有所認知
(D)指行為人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為何
統計: A(228), B(185), C(616), D(2172), E(0) #3705367
詳解 (共 6 筆)
行政罰法第8條:
法條背景說明
本題出自《行政罰法》第 8 條:
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關鍵在於:
? 「不知法規」到底是指什麼?
正確理解:「不知法規」的意義
(D) 指行為人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為何 ✅(正確)
這正是行政罰法上「不知法規」的標準定義:
-
行為人 不知道法律禁止什麼行為
-
或 不知道法律要求其必須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
? 也就是對「行為規範本身的內容」欠缺認知。
其他選項為何錯誤?
(A) 依行為人之社會地位及個人能力,對於該行為之合法性產生懷疑 ❌
這描述的是「是否應可得知/可期待知法」的判斷標準,
? 屬於「可責性評價」,不是「不知法規」的定義。
(B) 指行為人不知法規之可責性高低而言 ❌
這是對「責任程度」的評價,
? 不是對「不知法規」本身內容的說明。
(C) 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人必須要對自己行為究係違反何法規之規定有所認知 ❌
行政罰法 不要求行為人知道「具體是哪一條法規」,
只需知道其行為 被禁止或被要求 即可。
? 此選項將認知要求說得過高。
? 一句話記憶
行政罰上的「不知法規」=不知道法律禁止什麼或要求你做什麼
✔ 答案:(D)
發文單位:法務部
發文字號:法律決字第 0980048736 號
發文日期:民國 98 年 11 月 19 日
相關法條:行政罰法 第 8 條(94.02.05)
要 旨:
關於行政罰法第 8 條規定所稱「不知法規」,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為何而言,並非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人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究係違反何法規之規定有所認知。因此,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者,得否依該法條但書之規定免除處罰,因涉及事實認定問題,建請參酌上開說明就具體個案情形審酌之
主 旨:
說 明:
二、按行政罰法(以下簡稱本法)第 8 條規定:「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其立法理由略以:「本條係規定行為人因不瞭解法規之存在或適用,進而不知其行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時,仍不得免除行政處罰責任。然其可非難程度較低,故規定得按其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故本法第 8 條規定所稱「不知法規」,係指行為人不知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為何而言,並非指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人必須要對自己的行為究係違反何法規之規定有所認知。是以,行為人如已知悉法規所禁止或要求應為之行為義務為何,就該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而言,行為人即已具備不法意識(違法性認識),應無本法
第 8 條但書適用之餘地。本件有關都市計畫範圍內土地或建築物之使用違反都市計畫相關法令規定者(都市計畫法第 79 條第 1 項),得否依行政罰法第 8 條但書規定免除處罰疑義乙案,涉及事實認定問題,請參酌上開說明就具體個案情形判斷之。
正 本:新竹市政府
副 本:本部資訊處(第 1 類)、本部法律事務司(4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