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關於舒加特(Shugart)與凱瑞(Carey)對半總統制運作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提出總統議會制,亦即閣揆由總統任命,任命後閣揆只對總統負責
(B)提出總理總統制,亦即閣揆由總統任命,任命後閣揆只對國會負責
(C)提出總統議會制,亦即閣揆由總統任命,任命後閣揆只對國會負責
(D)提出總理總統制,亦即閣揆由總統任命,任命後閣揆只對總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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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 B(90), C(49), D(37), E(0) #4026923
統計: A(33), B(90), C(49), D(37), E(0) #4026923
詳解 (共 1 筆)
#7511473
舒加特與凱瑞的半總統制分類
舒加特(Shugart)與凱瑞(Carey)以「總統對總理的免職權」及「內閣負責對象」為核心標準,將半總統制區分為兩種類型:
1. 總理總統制(Premier-Presidentialism)
· 總理(閣揆)由總統任命,但只對國會負責,不須對總統負責。
· 總統沒有對總理的免職權,權力相對較小。
· 此制偏向內閣制精神,若國會多數與總統不同黨,易形成「左右共治」。
2. 總統議會制(President-Parliamentarism)
· 總理由總統任命,且同時對總統與國會負責(雙重負責)。
· 總統擁有對總理的免職權,權力較大。
· 此制偏向總統制精神,總統可實質主導內閣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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