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有關我國憲法上「國防」基本國策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依憲法第 137 條第 2 項規定:「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民國 89 年制定公布之「國防法」,即係依據此一規定所制定之法律
(B)我國現行國防組織係採取「軍政、軍令二元化」之設計,由總統行使統帥權,直接指揮參謀總長下達軍 令,國防部長僅負責處理軍政及軍備等事務
(C)憲法第 138 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及第 139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即係「軍隊國家化」概念之具體展現
(D)依司法院釋字第 250 號解釋意旨,現役軍人辦理外職停役後轉任文官者,並未違反憲法禁止現役軍人 兼任文官規定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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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5), C(3), D(9), E(0) #393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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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5950
這題考的是我國憲法架構下的「國防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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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0682

(B) 的敘述停留在民國 89 年以前的舊制。

  • 過去(錯誤敘述的背景): 早期我國確實採取「軍政、軍令二元化」,當時總統直接透過參謀總長下達軍令,國防部長被排除在軍令指揮鏈之外。

  • 現在(現行法規): 民國 89 年制定《國防法》後,我國已確立了「軍政、軍令一元化(國防一元化)」的體制。

  • 法條依據: 依現行《國防法》第 8 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為此項統帥權之行使,應責成國防部部長命令參謀總長指揮軍隊。」

  • 結論: 總統現在是透過「國防部長」來命令參謀總長。國防部長位居軍事指揮鏈中,並非只負責軍政與軍備。因此,(B) 稱「採取二元化」及「部長僅負責軍政」是完全錯誤的。

 (C) 憲法第 138 條要求軍隊超脫個人與黨派(軍隊中立)。

憲法第 139 條禁止將武裝力量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這兩條文結合起來,在憲法學理上就被定義為「軍隊國家化」的具體展現,意即軍隊屬於國家與全體人民,而非特定政黨或領袖私有。因為這是一個完全正確的敘述,所以不符合題目「選出錯誤者」的要求。

(A) 國防法之依據: 憲法第 137 條第 2 項規定國防組織以法律定之,這正是《國防法》與《國防部組織法》(國防二法)的憲法授權依據。

(D) 釋字第 250 號: 這是針對憲法第 140 條「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的解釋。大法官認為,軍人一旦辦理「外職停役」,在停役期間就已經不是「現役」狀態。既然不是現役,去當文官就沒有違反憲法禁止「兼任」的本意。這也是正確的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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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29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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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的國防體制自2002年施行「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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