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有關社區藥局提供戒菸服務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藥師可以同時提供戒菸治療及戒菸衛教服務
(B)社區藥局必須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機構且過去 5 年內未曾受健保停約一年以上
(C)藥師須具有戒菸服務人員資格
(D)藥師可直接提供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的所有戒菸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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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0), C(0), D(8), E(0) #3972831

詳解 (共 3 筆)

#7449039
去健保藥局拿戒菸藥品是不用錢的
如果藥局沒有資格向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申請補助
才不會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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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9357
考試當下覺得藥師可以直接提供所有戒菸藥品,沒有任何但書太武斷了一定有問題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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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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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申請條件
  • 健保特約醫事機構
  • 該機構執業登記之醫事人員公共衛生師有效期內之戒菸服務人員(以下稱服務人員)資格者
  • 有下列情事之機構及人員,不得申請
    • 五年內曾受健保停約一年以上終止特約
    • 五年內曾因辦理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受終止特約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 二年內曾因辦理本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受終止特約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或於一年內受終止特約懲罰性違約金新臺幣十萬元以上
服務人員資格效期、更新
  • 效期六年
  • 依雙方契約書規定,接受繼續教育,於效期屆滿前完成繼續教育
戒菸服務適用對象
  • 治療
    • 滿 18 歲之健保被保險人
    • 尼古丁成癮度測試分數達 4 分(含)以上
    • 或平均 1 天吸10 支(含)紙菸以上,且有明確戒菸意願者 
  • 衛教
    • 不限年齡之健保被保險人
    • 有明確戒菸意願者
收案流程
  • 應先核對個案本人之健保卡無誤,未攜帶本人健保卡者,不得收案
  • 應於「國民健康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資訊系統」(以下稱戒菸VPN 系統)查詢,確認個案無超次使用療程
  • 已超次者,應向個案說明,須全部自付費用
戒菸輔助用藥
  • 詳見附件五,但可以看到有醫師處方藥,所以由藥師直接提供所有戒菸用藥為錯誤選項
  • 使用輔助用藥,應依醫藥專業、個案成癮度及臨床症狀,並參照「戒菸服務用藥原則」
  • 連續兩次就診處方或調劑之輔助用藥,不得重疊七日(含)以上
戒菸衛教
  • 應於執業處所,以個別面對面、一對一之方式進行,不得以團體衛教方式為之
  • 每一療程應填寫一張紀錄表,或於病歷中詳細記載尼古丁成癮度測試分數、平均每日吸菸量、明確告知服務對象之事項及相關處置
  • 紀錄表應由服務人員及個案逐次親自簽名,不得預簽、代簽或補簽;於個案確有無法親自簽名情事時,機構應註明理由
  • 紀錄表得以電子方式為之
療程費用補助
  • 補助個案之戒菸服務,全年二療程,每一療程八次戒菸服務診察費、八週用藥、八次戒菸衛教費及三次戒菸個案追蹤費(三個月、六個月、一年)為限。
  • 但有特定情事時,得於病歷或紀錄表敘明理由後,提供第三療程;第三療程經審查認定無正當理由者,不予補助
  • 每一療程應於九十日內,在同一機構內完成。跨年度、跨機構或療程逾九十日者,起算另一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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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詳細內容可參閱:
https://ttc.hpa.gov.tw/Upload/20241004/【全】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20_113.9.1修訂生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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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9304

國健署補助的戒菸藥物包括:
*尼古丁替代療法:貼片、咀嚼錠、口含錠等。
* 非尼古丁口服藥品:如 vareniclinebupropion (屬處方藥)。


處方藥品需由醫師評估並開立處方,無法直接提供。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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