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據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發現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學校應於接獲通報後幾個工作日內啟動調查程序?
(A)1個工作日
(B)3個工作日
(C)5個工作日
(D)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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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 B(44), C(9), D(3), E(0) #3961556
統計: A(6), B(44), C(9), D(3), E(0) #3961556
詳解 (共 3 筆)
#7441220
自行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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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8174
依據教育部最新修正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處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的行政流程時效具有高度的法律規範要求:
- 關鍵字破題:
依據現行法規,學校接獲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的申請、檢舉或通報時,應於「3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委員會(或審查小組)會議,開始初步審查並正式啟動相關的處理與調查程序。 - 其他相關常考時效補充(極重要):
- 24小時內:知悉疑似事件後,至遲應於 24小時內 向主管機關完成「校安通報」。
- 20個工作日:學校必須在接獲檢舉、通報之日起 20個工作日 內,以書面通知檢舉人「是否正式受理」。
- 5個工作日:審查小組決議受理後,學校應於 5個工作日 內組成處理小組,正式進行調和或實質調查。
- 24小時 → 火速通報
- 3個工作日 → 召開小組會議啟動程序
- 20個工作日 → 書面回覆受不受理
- 5個工作日 → 決議受理後組成處理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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