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幾倍罰鍰?
(A)5倍以下
(B)5~10倍
(C)1~20倍
(D)5~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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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4), B(37), C(4), D(2), E(0) #173931

詳解 (共 4 筆)

#399194

現行稅法規定,處所漏稅額五倍以下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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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806
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幾倍罰鍰? 
(A)一至十倍
(B)五至十倍
(C)一至二十倍
(D)五至二十倍

題目修改成

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而營業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幾倍罰鍰? 
(A)五倍以下
(B)十倍以下
(C)一至十倍
(D)五至二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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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1013
原本題目:25.依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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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0995

第51條 (漏稅之處罰)

納稅義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除追繳稅款外,
• 按所漏稅額處五倍以下罰鍰,
• 並得停止其營業。 

一、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而營業。
二、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亦未按應納稅額繳納營業稅。
三、短報或漏報銷售額。
四、申請註銷登記後,或經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停止其營業後,仍繼續營業。
五、虛報進項稅額。
六、逾規定期限三十日未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繳納營業稅。
七、其他有漏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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