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遺產及贈與稅法上所稱「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係指在我國境內無住所而有居所, 且在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居留我國境內達到多少天者?(A)每年各逾183天(B)每年各逾182天(C)二年合計逾366天(D)二年合計逾36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