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下列何狀況恐觸法?(A)一般商業習慣(B)金融交易習慣(C)基於網友間信賴關係(D)基於親友間信賴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