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關信託業辦理「指定」與「不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之金錢信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指定」營運範圍可辦理中長期授信
(B)「不指定」營運範圍可辦理中長期授信
(C)「指定」與「不指定」營運範圍皆可辦理中長期授信
(D)「指定」與「不指定」營運範圍皆不可辦理中長期授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1), B(49), C(557), D(1246), E(0) #3164574
統計: A(131), B(49), C(557), D(1246), E(0) #3164574
詳解 (共 4 筆)
#6054967
除非已約定的事項,否則是不確定的狀況,以保守為佳。
所以不指定營運範圍的金錢信託,限定在較保守的投資標的:現金與存款、公債、短期票券、公司債、金融債券(與其他中管機關核准者)
不包括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不動產
不包括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不動產
42
1
#7517159
信託業不得以信託財產辦理授信業務(即銀行法所規範的放款、透支、貼現、保證、承兌等業務)
不指定營運範圍金錢信託
營運範圍:
現金及銀行存款、投資公債、公司債、金融債、;投資短期票券;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業務。
不可投資上市櫃股票、受益憑證、不動產。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