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保險契約原則,何者不是為了避免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有不當得利之情事?
(A)保險代位原則
(B)保險利益原則
(C)主力近因原則
(D)損害填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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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0), C(53), D(10), E(0) #3454069

詳解 (共 2 筆)

#6469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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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0307
(c) 主力近因原則:此原則是指在多個原因連續發生導致保險事故時,用來判定哪一個是最主要、最有效且具決定性的原因。其核心目的在於釐清保險公司是否應負賠償責任(判斷事故原因是否屬於保單承保範圍),與防範被保險人不當得利無關。
其他選項為什麼是為了「避免不當得利」?
  • (a) 保險代位原則:當第三人造成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賠償被保險人後,會取得向該第三人求償的權利。這能防止被保險人同時向保險公司和肇事第三人雙重索賠而獲得超出損害的利益。 
  • (b) 保險利益原則:要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如所有權或扶養關係)。這能避免毫無關係的人藉由幫他人或他物投保,在事故發生時「發災難財」或故意製造事故獲利
  • (d) 損害填補原則:又稱「不當得利禁止原則」,規定保險金的給付最多只能填補實際所受的損失。這能確保被保險人不會因為發生保險事故,反而拿到比原先資產還多的理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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