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18 歲之人不能獨立以自己名義從事下列何項行為?
(A)購買汽車
(B)結婚
(C)參加公民投票
(D)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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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0), B(45), C(84), D(832), E(0) #3792336
統計: A(50), B(45), C(84), D(832), E(0) #3792336
詳解 (共 7 筆)
#7424004
看不太懂樓上在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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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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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有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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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18歲,選民選官要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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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7835
18歲仍可投票,但不能選公職。
- (A) 購買汽車:18歲可獨立購買汽車。
- (B) 結婚:18歲男女皆可獨立結婚。
- (C) 參加公民投票:18歲有投票權,即可參加。
- (D) 參加公職人員選舉之投票:18歲有投票權,即可參加。
結論:依我國現行法律,18歲以上的人可以獨立從事以上所有行為。如果題目是來自較早的試題,它可能在考「被選舉權」,例如競選立法委員或總統,這通常需要23或40歲以上,但選項中沒有這個答案,故應為考題設計有問題或指涉特定情境。
重點提示:18歲在法律上已成年,可以簽訂契約、結婚、投票等,幾乎所有行為皆可獨立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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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99077
因為憲法明文20歲有選舉權,加上修憲門檻高,所以目前選舉年齡一直沒辦法改到18歲。
第 13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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