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依民法規定,債權人或債務人有選擇權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B)由第三以意思表示為之
(C)由法院裁定之
(D)由債權人或債務人共同表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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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7), B(17), C(98), D(203), E(0) #3218813
統計: A(417), B(17), C(98), D(203), E(0) #3218813
詳解 (共 2 筆)
#7417937
第 209 條
債權人或債務人有選擇權者,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由第三人為選擇者,應向債權人及債務人以意思表示為之。
第一項白話:
如果選擇權屬於甲,
甲不能只在心裡想:我要選Camry。而是要通知對方。例如:我決定交付Camry。通知後才發生效力。
第二項白話:
如果是第三人決定,就要同時通知:
* 債權人
* 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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