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在政治思想史的時光論壇中,兩位思想大師針對「社會契約」的性質展開討論: 霍布斯:「人性是自私且恐懼的,在沒有政府的自然狀態下,那是『萬人對萬人的戰爭』。為了生存,我們必須將所有權利無條件轉 讓給強大的『利維坦(國家)』,以換取秩序與安全。因此,主權是絕對且不可分割的,人民沒有反抗的權利。」 洛克:「我不同意!自然狀態雖有不便,但並非地獄。人們進入社會是為了更穩定地保障『生命、自由與財產』等天賦人權。政府僅 是人民的受託者,權力必須受到限制。如果政府違背契約、侵害人權,人民理所當然保有最後的『抵抗權』!」關於洛克的思想及其 與霍布斯的差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洛克主張有限政府,政府若侵害人民天賦的人權,人民具備革命與抵抗的合法性
(B)洛克認為自然狀態是極度混亂與暴力的,主張應建立「絕對君主制」以維持社會穩定
(C)洛克與霍布斯均認為「財產權」是進入社會、建立法律後才產生的權利,而非天賦人權
(D)洛克主張人民在簽署社會契約後,應將所有自然權利永久且完整地轉讓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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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0), C(0), D(0), E(0) #39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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