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對於有土壤或地下水污染之虞的場址,其調查或評估措施,依序 排列為下列何者? A.進行查證並管制污染源及調查環境污染情形 B.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 C.將整治場址列冊並提供閱覽 D.公告為土壤、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並登載於土地登記簿
(A) ABCD
(B) DABC
(C) BCAD
(D) A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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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0), B(113), C(95), D(658), E(0) #3003685

詳解 (共 3 筆)

#5635511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 12 條各級主...
(共 11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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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2701
查證à登記簿à公告à列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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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8959

完整解題步驟(白話版):

  1. 發現污染場址後,有一套標準的處理程序。

  2. 順序是:先查清楚(A) → 然後公告為「控制場址」(D) → 情況嚴重就再公告為「整治場址」(B) → 最後把名單列出來(C)

  3. 所以是:A → D → B → C

✅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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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 順序 正確/錯誤 原因
(A) ABCD ❌ 錯誤 調查後應先公告控制(D)。
(B) DABC ❌ 錯誤 調查(A)應該在最前面。
(C) BCAD ❌ 錯誤 順序完全錯誤。
(D) ADBC ✅ 正確 調查→控制→整治→列冊。

法條出處及完整法條:

  • 法源出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2條

歷年出現紀錄:

  • ✅ 113年考過控制場址與整治場址。

? 考場秒刷心法(口訣):

「污染處理順序:調查→控制→整治→列冊!」

口訣濃縮版:「查→控→整→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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