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依水利法規定,下列何種用水行為需要水權登記?
(A)用人力或其他簡易方法引水
(B)溫泉水源,家用每戶每日取水量在 2 立方公尺以下
(C)家用飲料
(D)原住民在原住民地區利用水資源營利行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0), B(110), C(23), D(887), E(0) #3003695
統計: A(50), B(110), C(23), D(887), E(0) #3003695
詳解 (共 3 筆)
#7438970
完整解題步驟(白話版):
-
《水利法》第42條規定了哪些情況不用登記水權:家用、簡易取水、少量溫泉等。
-
(A)、(B)、(C) 都屬於「家用」或「簡易」的範圍,所以不用登記。
-
(D) 「營利行為」:雖然是原住民,但只要目的是「營利」,就必須辦理水權登記。
✅ 選項分析:
ㅤㅤ
ㅤㅤ
| 選項 | 內容 | 正確/錯誤 | 原因 |
|---|---|---|---|
| (A) | 用人力或其他簡易方法引水 | ❌ 錯誤 | 免登記(第42條第4款)。 |
| (B) | 溫泉水源家用2立方公尺以下 | ❌ 錯誤 | 免登記(第42條第3款)。 |
| (C) | 家用飲料 | ❌ 錯誤 | 免登記(第42條第1款)。 |
| (D) | 原住民利用水資源營利行為 | ✅ 正確(本題答案) | 營利行為要登記! |
法條出處及完整法條:
-
法源出處:《水利法》第42條。
-
完整法條:
第 42 條
下列引取地面水或抽汲地下水之用水行為,免為水權登記:
一、家用及牲畜飲料。
二、原住民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利用水資源。
三、溫泉水源,家用每戶每日取用水量在二立方公尺以下。
四、用人力、獸力或其他簡易方法引水。
前項用水,有妨害公共或他人用水利益之虞者,經主管機關認定後,得酌予限制或令其辦理水權登記。
歷年出現紀錄:
-
✅ 113年考過「免水權登記」。
? 考場秒刷心法(口訣):
「營利行為要登記,家用簡易免登記!」
口訣濃縮版:「營利要登記!」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