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下列證券投顧事業人員之行為,何者符合規定?(A)為提供完整之服務,保管客戶之印鑑與存摺(B)同意他人靠行使用該投顧事業之名義執行業務(C)與客戶為投資有價證券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D)依法令規定,代客戶查詢委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