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雖無理由,但原判決不當或違法者,應為如何之判決? (A) 應以判決駁回之。 (B) 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發回原審法院。 (C) 應將原審判決全部撤銷,發回原審法院。 (D) 應將原審判決經上訴之部分撤銷,就該案件自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