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行政執行法規定,關於行政執行機關得向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之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A)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
(B)無適當之執行人員
(C)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
(D)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
統計: A(452), B(169), C(201), D(1048), E(0) #3461223
詳解 (共 5 筆)
第 6 條
1.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
一、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A選項
二、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B選項
三、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C選項
四、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
五、執行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者。
2.被請求協助機關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其不能協助者,應附理由即時通知請求機關。
3.被請求協助機關因協助執行所支出之費用,由請求機關負擔之。
D選項
行政程序法第19條,當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如果因為法律上、人員設備不足,或無法獨自調查必要事實等原因,無法獨自完成職務時,可以向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其中,「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是允許請求協助的情形之一。
轄外/無人/難現/抗拒/它機關
這題考的是《行政執行法》第 6 條關於**「職務協助」(行政協助)**的法定事由。這種條文題的考法,通常就是把法條裡的某個字偷換掉,或者是把別條的規定挪過來當成干擾選項。
正確答案是 (D) 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
你選了 (A) 可能是因為直覺認為「既然都在管轄區域外了,不是應該直接移轉管轄嗎?」但其實法條有特別規定這種狀況可以請求協助喔!我們一起來對照法條,把這題的盲點徹底釐清。
? 核心法條:《行政執行法》第 6 條第 1 項
行政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1 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對應選項 A)
2 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對應選項 B)
3 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對應選項 C)
4 執行目的非向其他機關請求協助,不能達成者。(← 關鍵:法條第 4 款是這句!)
❌ 為什麼 (D) 是錯誤的?
選項 (D) 寫的是:「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
這個描述其實是**《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第 2 項第 2 款**關於「一般行政協助」的規定,並不是《行政執行法》第 6 條所規定的行政執行機關請求協助的事由。
要去別縣市拆違建 ➡️ (A) 管轄區域外(可以請當地機關協助)
現場缺怪手司機 ➡️ (B) 無適當之執行人員
屋主拿黃金獵犬和球棒堵在門口 ➡️ (C) 有遭遇抗拒之虞(通常請求警察到場維安)
至於 (D) 不能獨自調查事實,那是前面「調查、審查階段」的事,既然都已經走到「行政執行」了,代表處分早就開出來、事實早就認定了,怎麼可能還在卡在「不能獨自調查事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