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我國地方政府最主要稅收的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A)所得稅
(B)財產稅
(C)營業稅
(D)人頭稅
統計: A(184), B(216), C(132), D(21), E(0) #3866023
詳解 (共 8 筆)
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礦區稅。
一、土地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要上繳)
二、房屋稅。
三、使用牌照稅。
四、契稅。
五、印花稅。
六、娛樂稅。
七、特別稅課。
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現行的地方稅,大多以土地、房屋等不動產為課徵對象,具備稅基流動性低、不易逃漏的特性,非常適合由地方政府來負責課徵與運用。
? 地方稅的具體內涵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歸屬地方的稅目,主要由以下幾項構成:
| 稅目類別 | 具體稅種 |
|---|---|
| 財產稅 | 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田賦(目前停徵)、房屋稅 |
| 流通稅 | 契稅、印花稅 |
| 行為稅 | 使用牌照稅、娛樂稅 |
⚖️ 與其他稅收來源的區別
地方政府的收入並非僅限於地方稅,還包含中央政府的補助與統籌分配款。理解地方稅與其他主要稅種的區別,更能凸顯其「財產稅」的性質:
-
國稅:性質上多為所得稅、消費稅。例如: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等。這些稅種稅基流動性大,適合由中央統一課徵。
-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這是中央政府從國稅(如所得稅、營業稅)中提取一定比例,再分配給地方政府的款項,屬於「來自中央的補助」,性質上並非地方自有的稅收。
-
地方稅:收入直接歸地方政府運用,是地方「自有財源」的核心。其稅基(如土地、房屋)流動性低,故其性質主要為「財產稅」。
? 總結
綜合上述,在我國稅制體系中:
-
地方政府最主要的自有稅收來源,就是各種地方稅。
-
而這些地方稅的核心,正是以不動產為課徵對象的地價稅、土地增值稅與房屋稅,因此其最主要的性質即為 (B)財產稅。
(A) 所得稅、(C) 營業稅 多為國稅,並非地方政府主要的自有稅收。至於 (D) 人頭稅,則非我國現行的法定稅目。






答案是 B:財產稅。⭐⭐⭐
這題考的是我國地方政府的租稅結構,國考很常從「中央稅 vs. 地方稅」來考。
一、為什麼是 B「財產稅」?
我國地方政府的主要稅收來源,以:
財產相關稅收
最具代表性。
例如:
-
地價稅
-
土地增值稅
-
房屋稅
-
契稅
-
使用牌照稅
其中土地、房屋等具有:
不動產所在地明確
的特性,非常適合由地方政府課徵。
因此形成:
地方政府 → 財產稅為主要稅收
所以答案是:
✅ B
二、為什麼財產稅適合地方政府?
這可以從「地方稅的特性」理解。
財產稅具有很強的:
地域性(locality)
例如:
房屋稅
房屋在哪一個縣市:
就由該地方政府課徵。
地價稅
土地位於哪一個地方:
就由所在地地方政府課徵。
因此:
課稅對象固定在地方 → 適合地方政府課徵
三、其他選項為什麼錯?
A.所得稅 ❌
所得具有較高的:
跨地域流動性
例如一個人:
在臺北工作
→ 收入來源可能來自不同地區
→ 居住地又可能在其他縣市
因此所得稅比較適合:
中央政府
統一課徵。
C.營業稅 ❌
營業稅具有:
全國性、流通性
商品與服務可能跨縣市流通。
如果各地方政府自行設計不同營業稅:
臺北一種稅率
臺中另一種
高雄又不同
容易造成:
市場分割+地方間稅負競爭
因此營業稅主要屬於:
中央稅
D.人頭稅 ❌
人頭稅是按照:
每個人的人數
課徵固定稅額。
現代民主國家的租稅制度通常不以人頭稅作為主要財源,因為:
與人民負擔能力無直接關係
容易產生:
量能課稅原則
上的問題。
四、中央稅 vs. 地方稅 ⭐⭐⭐⭐⭐
這張表非常適合國考記憶:
| 類型 | 代表稅目 | 主要歸屬 |
|---|---|---|
| 所得稅 | 綜合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 | ?️ 中央 |
| 營業稅 | 營業稅 | ?️ 中央 |
| 貨物稅 | 貨物稅 | ?️ 中央 |
| 關稅 | 關稅 | ?️ 中央 |
| 地價稅 | 土地持有 | ? 地方 |
| 房屋稅 | 房屋持有 | ? 地方 |
| 土地增值稅 | 土地移轉增值 | ? 地方 |
| 契稅 | 不動產移轉 | ? 地方 |
| 使用牌照稅 | 車輛使用 | ? 地方 |
五、國考最重要的觀念
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具有一個重要特徵:
「財產稅」具有高度地方性,因此適合由地方政府課徵。
尤其是:
土地+房屋
具有「跑不掉」的特性。
因此可以用一句話記:
? 「房子、土地跑不掉 → 財產稅適合地方。」
? 秒殺口訣
看到:
我國地方政府主要稅收
直接想到:
「地方 → 土地房屋 → 財產稅」
因此本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