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某都市計畫將甲、乙、丙之土地納入特定使用分區,卻未將毗鄰之丁的土地納入。若丁依法享有請求主管 機關將其土地納入計畫範圍內之權利,起訴主張該計畫違反平等原則,法院如認為訴訟有理由,應為如何 之宣告?
(A)合法宣告
(B)違法宣告
(C)無效宣告
(D)失效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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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 B(295), C(237), D(47), E(0) #4026767
統計: A(64), B(295), C(237), D(47), E(0) #4026767
詳解 (共 4 筆)
#7519378
依據行政訴訟法第 237-28 條
高等行政法院認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都市計畫違法者,應宣告該都市計畫無效。同一都市計畫中未經原告請求,而與原告請求宣告無效之部分具不可分關係,經法院審查認定違法者,併宣告無效。
前項情形,都市計畫發布後始發生違法原因者,應宣告自違法原因發生時起失效。
都市計畫違法,而依法僅得為違法之宣告者,應宣告其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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