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相關規定,下列有關繼承財產為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以下簡稱上市股票)價值估定方式,何者錯誤?
(A)繼承開始日該上市股票有買賣價格者,依該日該上市股票之收盤價估定
(B)繼承開始日該上市股票無買賣價格者,依該日前最後一日該上市股票之收盤價估定
(C)繼承開始日為該上市股票除權除息日者,依該日後一個月內該上市股票各日收盤價之平均價格估定
(D)繼承開始日該上市股票價格有劇烈變動者,依繼承開始日前一個月內該上市股票各日收盤價之平均價格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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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 B(61), C(517), D(89), E(0) #3171672
統計: A(38), B(61), C(517), D(89), E(0) #3171672
詳解 (共 2 筆)
#7407638
第 28
ㅤㅤ遺產稅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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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簡稱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以下簡稱上櫃或興櫃)之有價證券,依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該項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之收盤價或興櫃股票之當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但當日無買賣價格者,依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前最後一日該項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之收盤價或興櫃股票之加權平均成交價估定之,其價格有劇烈變動者,則依其繼承開始日或贈與日前一個月內該項上市或上櫃有價證券各日收盤價或興櫃股票各日加權平均成交價之平均價格估定之。
有價證券初次上市或上櫃者,於其契約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至掛牌買賣前,或登錄為興櫃股票者,於其契約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後至開始櫃檯買賣前,應依該項證券之承銷價格或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認購之價格估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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