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某甲到旅舍投宿一晚,隔天不給付租金,即欲離去,老板將甲隨身之行李予以留置,並通知法院或其他機 關,在民法上稱為:
(A)正當防衛
(B)緊急避難
(C)權利濫用
(D)自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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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15), C(31), D(908), E(1) #183982

詳解 (共 1 筆)

#7656064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D) 自助行為。
補教名師「秒殺破體法」與法源依據解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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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
這一題考的是民法總則中保護自己權利的「正當防衛、緊急避難、自助行為」三大防衛免責事由辨析。
當你的權利「現在」受到侵害,但來不及請警察或法院幫忙(司法救濟不及),如果現在不當場把對方的財產扣下來或把人攔住,之後債務人逃出國或人間蒸發,你的債權就再也拿不回來了。這時候法律允許你「自己動手」,這就叫做「自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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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只要看到「不付錢想落跑」、「扣留行李/扣留財產」、「事後通知法院或機關」 → 毫不猶豫,直接選自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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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解析:條文直接背
本題直接秒殺法源為《民法》第 151 條(自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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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護自己權利,對於他人之自由或財產施以拘束、押收或毀損者,不負損害賠償之責。但以不及受法院或其他機關協助,且非即時為之,則請求權不得實行或其實行顯有困難者為限。」
※ 備註:老闆扣留行李後,必須依民法第152條規定,「即時」向法院聲請假扣押。這也是題目中提到「並通知法院或其他機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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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選項「破盲」剔除法
  • (A) 正當防衛(民法§149): 面對「現在不法之侵害」所做的防衛。例如:甲要打老闆,老闆出手擋開把甲推倒。本題甲是消極不給錢想溜,並非不法侵害人身或財產的暴力行為。

  • (B) 緊急避難(民法§150): 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急迫危險」。例如:有瘋狗在後面追老闆,老闆逼不得已打破鄰居的門躲進去。本題只是單純的「財產糾紛(欠房費)」,沒有生命財產的急迫危險。

  • (C) 權利濫用(民法§148): 行使權利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老闆開門做生意收房錢天經地義,扣留行李是為了保障債權,完全不是權利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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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題型大對比
國考最喜歡把這三個法條混在一起考,老師用一句話幫你記住核心差別:
  • 正當防衛: 對付「壞人」(正對不正)。

  • 緊急避難: 對付「無辜的第三人」或「物品」(緊急避難不可超越必要程度)。

  • 自助行為: 對付「想賴帳落跑的債務人」(扣留財產或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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