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依據本校本學年度教育學程招生簡章之規定,修讀教育學程課程務必修畢本校所規定之應修學分數(依報考時學生所修讀之學位認定),並於修課期間執行多少小時之服務學習?(A) 10小時(B)20小時(C)30小時(D) 4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