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在國際上以及我國執行現況,下列何者正確?
(A)自 2014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告施行細則後,我國已歷經兩次國家報告審查,是由政
府機關提出報告、民間團體來審視執行情況的形式
(B)依據 CRPD 法規以及第四號一般性意見書,若學校不提供學生考試所需要的合理調
整即構成歧視
(C)關於融合教育,CRPD 強調重視「合理性」(reasonableness),須考量推展融合教育是
否給政府帶來不合比例的負擔(undue burden);當缺乏資源或是金融危機時,無法
順利推展融合教育就不能算是違反第 24 條教育權
(D)為確保學校無障礙,國家法規應規範無障礙標準,但僅限於新建物;舊建物可待重
新大改建的時候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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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0), B(770), C(161), D(43), E(0) #3123018
統計: A(140), B(770), C(161), D(43), E(0) #3123018
詳解 (共 2 筆)
#6101737
(A) 自 2014 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告施行細則後,我國已歷經兩次國家報告審查,是由政府機關提出報告、民間團體來審視執行情況的形式
施行(2014.12/民103.12)-初次(2017/民106)-第二次(2022/民111)
第 七 條
政府應依公約規定建立身心障礙者權利報告制度,於本法施行後二年提出初次國家報告;之後每四年提出國家報告,並邀請相關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審閱。前項之專家學者,應包含熟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事務經驗者。
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及研擬後續施政方針,並定期追蹤管考實施成效。
政府應依審閱意見檢討及研擬後續施政方針,並定期追蹤管考實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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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依據 CRPD 法規以及第四號一般性意見書,若學校不提供學生考試所需要的合理調整即構成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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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關於融合教育,CRPD 強調重視「合理性」(reasonableness),須考量推展融合教育是否給政府帶來不合比例的負擔(undue burden);當缺乏資源或是金融危機時,無法順利推展融合教育就不能算是違反第 24 條教育權
28. 根據第 24 條(2) (c),締約國必須提供合理調整,使每個學生都有機會與其他人平等地接受教育。「合理性」應放在具體情境下檢視,包括分析該調整措施與反歧視的目標是否有關且有效。當評估負擔是否過度時,需考慮可得資源和所涉經費。從有人要求提供合理調整措施的時刻開始,就有回應這項要求的責任。國家、地方和教育機構必須採取政策,致力於提供各教育階段的合理調整。合理調整要提供到何種程度,必須考量要發展融合教育體系的整體義務,善用現有資源並開發新資源。如果以資源不足和金融危機作為未能推展融合教育的藉口,便違反了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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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為確保學校無障礙,國家法規應規範無障礙標準,但僅限於新建物;舊建物可待重新大改建的時候一併處理
(e) 要求所有新學校的設計和建造都需遵守通用設計原則,符合無障礙/可及性標準;同時按照委員會第 2 號一般性意見,訂定期程改善現有不合規範的校舍。鼓勵運用政府採購措施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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