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如立法院制定之法律,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失效,立法院因而刪除大法官之司法專業加給,是否違憲?
(A)不違憲,因為立法院有審議預算的權力,得刪減預算
(B)違憲,因為憲法第 81 條規定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立法院亦應遵守此一憲法義務
(C)不違憲,因為大法官並非法官,不得領取司法專業加給
(D)不違憲,因為權力分立之基本原則,各權力機關得彼此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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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8), B(1963), C(80), D(163), E(0) #3705442
統計: A(158), B(1963), C(80), D(163), E(0) #3705442
詳解 (共 6 筆)
#7277012
這題的答案是 (B) 違憲,因為大法官被視為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的法官,其俸給應依法支領,立法院不能以刪減預算的方式實質上減俸,否則就違反了法官的獨立審判與憲法保障原則。
- 解析:
- 大法官的身份: 司法院大法官是依憲法第八十條任命,被視為具有法官身份的憲法機關成員,其薪資與專業加給屬於法定經費。
- 憲法第八十一條: 憲法第八十一條明定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此規定旨在保障法官的審判獨立。
- 預算權的限制: 立法院雖有審議預算的權力,但不能以刪減預算的名義,達到實質上違憲減俸的目的。
- 結論: 立法院刪除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就形同變相減俸,違背了憲法對法官薪俸保障的意旨,因此違憲。
所以,正確選項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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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9129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1 條(法官之保障)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釋字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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