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如立法院制定之法律,被憲法法庭宣告違憲失效,立法院因而刪除大法官之司法專業加給,是否違憲?
(A)不違憲,因為立法院有審議預算的權力,得刪減預算
(B)違憲,因為憲法第 81 條規定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立法院亦應遵守此一憲法義務
(C)不違憲,因為大法官並非法官,不得領取司法專業加給
(D)不違憲,因為權力分立之基本原則,各權力機關得彼此制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1), B(2677), C(107), D(209), E(0) #3705442
統計: A(211), B(2677), C(107), D(209), E(0) #3705442
詳解 (共 7 筆)
#7277012
這題的答案是 (B) 違憲,因為大法官被視為憲法第八十一條保障的法官,其俸給應依法支領,立法院不能以刪減預算的方式實質上減俸,否則就違反了法官的獨立審判與憲法保障原則。
- 解析:
- 大法官的身份: 司法院大法官是依憲法第八十條任命,被視為具有法官身份的憲法機關成員,其薪資與專業加給屬於法定經費。
- 憲法第八十一條: 憲法第八十一條明定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此規定旨在保障法官的審判獨立。
- 預算權的限制: 立法院雖有審議預算的權力,但不能以刪減預算的名義,達到實質上違憲減俸的目的。
- 結論: 立法院刪除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就形同變相減俸,違背了憲法對法官薪俸保障的意旨,因此違憲。
所以,正確選項是 (B)。
23
0
#7279129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1 條(法官之保障)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釋字601
11
0
#7554893
正確答案是 (B)。
解析:
本題出自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
1. 大法官為憲法上之法官:司法院大法官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為憲法上之法官,享有憲法第 81 條關於法官身分與給與之保障。
2. 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憲法第 81 條明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司法專業加給屬於法官俸給保障的範圍,立法院縱然擁有預算審查權,亦不得透過刪除預算之方式變相達到「減俸」之效果。
3. 立法院若因違憲審查結果不合其意而刪除大法官之司法專業加給,侵犯了憲法對法官審判獨立及身分俸給保障之核心,因此屬於違憲。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