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大學生 A 參加學校演講活動,領取一個餐盒,因上課時間已到來不及吃,乃將便當先寄放在同學甲的住處,請甲先幫他冰起來以避免食物變質,欲等上完課後作為餐點食用。午後,甲因嘴饞, 竟擅自吃掉該餐盒內的麵包及飲料。試問甲之行為應成立何罪?
(A)竊盜罪
(B)詐欺罪
(C)侵占罪
(D)背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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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3), C(290), D(34), E(0) #3563925
統計: A(30), B(3), C(290), D(34), E(0) #3563925
詳解 (共 2 筆)
#7644035
刑法第 342 條規定的「背信罪」,主要指為他人處理事務的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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