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關於專利權之舉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專利權經專屬授權後,專利權人得基於公益,就該發明不符合進步性事由,提起舉發
(B)被控專利權侵害之人,得以專利權人非發明專利申請權人為由,提起舉發
(C)針對已核准延長期間之醫藥品發明專利權,僅利害關係人(例如:學名藥藥廠)始能以「該 發明專利之實施無取得許可證之必要」為由而提起舉發
(D)專利權當然消滅後,任何人均無法提起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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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4065
答案:B 這題考的是「誰可以提起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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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7325
專利權的保護不僅僅是發明人的私益,也是社會公益的一部分,專利權保護期過後專利內容屬於公有階段就可以自由無償使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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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第53條: 
1.醫藥品、農藥品或其製造方法發明專利權之實施,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取得許可證者,其於專利案公告後取得時,專利權人得以第一次許可證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並以一次為限,且該許可證僅得據以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一次。
2.前項核准延長之期間,不得超過為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取得許可證而無法實施發明之期間;取得許可證期間超過五年者,其延長期間仍以五年為限。
3.第一項所稱醫藥品,不及於動物用藥品。
4.第一項申請應備具申請書,附具證明文件,於取得第一次許可證後三個月內,向專利專責機關提出。但在專利權期間屆滿前六個月內,不得為之。
5.主管機關就延長期間之核定,應考慮對國民健康之影響,並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核定辦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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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法 第72條:
利害關係人對於專利權之撤銷,有可回復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於專利權當然消滅後,提起舉發。(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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