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請問我國稅法對於受控外國公司(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CFC)課稅的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境外關係企業若其所在國家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低於中華民國法定稅率的70%,則應適用受控外國公司制度,即便該企業於當地具有實質營運活動,仍應將其盈餘併入我國課稅
(B)營利事業若於境外持有股份超過25%,即須適用受控外國公司制度,並將該境外企業盈餘計入投資收益課稅
(C)營利事業於境外獲配股利後,若已依所得來源地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則無法向我國申請國外稅額扣抵
(D)營利事業若持有低稅負國家關係企業股份或資本額合計超過50%以上,且該企業沒有實質營運,則即使未分配股利,仍須併入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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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5), B(36), C(24), D(246), E(0) #3428463
統計: A(85), B(36), C(24), D(246), E(0) #3428463
詳解 (共 5 筆)
#7471413
(A)錯誤,符合實質營運活動者,屬於豁免條件之一,不適用 CFC 認列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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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錯誤,持股(直接或間接)合計50%以上,或具有重大影響力。
(C)錯誤,獲配股利已於來源地繳納所得稅者,在符合規定並提出納稅憑證後,可以申請國外稅額扣抵(有扣抵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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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正確,即使沒有配股利,仍須依持股比例認列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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