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總統、副總統罷免案與彈劾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應由監察院審理之
(B)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應由立法院提出
(C)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立案後,交由全體人民投票表決
(D)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應由人民連署提出,並由憲法法庭裁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8), B(4269), C(521), D(549), E(0) #3274450

詳解 (共 8 筆)

#6160538
有關總統、副總統罷免案與彈劾案之敘述,下...

(共 5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77
0
#6171184
有關總統、副總統罷免案與彈劾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應由監察院審理之
(B)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應由立法院提出
(C)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立案後,交由全體人民投票表決
(D)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應由人民連署提出,並由憲法法庭裁決
========================
21 關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2 分之 1 以上之提議
(B) 須經全體立法委員 4 分之 3 以上之決議
(C) 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D) 由立法院提出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
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 -113年 - 113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20428
ㅤㅤ
答案:B
ㅤㅤ
26.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應如何行使?
(A)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後,向監察院提出
(B)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後,向監察院提出
(C)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後,聲請司法院大法 官審理
(D)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後,聲請司法院大法 官審理
台電◆法律常識 -111年 - 111 台灣電力公司_新進僱用人員甄試:法律常識#112344
ㅤㅤ
答案:C
ㅤㅤ
ㅤㅤ
50
2
#6336943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ㅤㅤ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47
0
#6178006
9 有關總統、副總統罷免案與彈劾案之敘...
(共 166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161113
有關總統、副總統罷免案與彈劾案之敘述正...
(共 2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161382
(B)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應由立法...
(共 6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7336277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

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總統、副總統均缺位時,由行政院院長代行其職權,並依本條第一項規定補選總統、副總統,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九條之有關規定。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ㅤㅤ

立法院對於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第一百條及增修條文第七條第一項有關規定。
0
0
#7390858
正確答案是 (B)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應由立法院提出。 [1]
以下是各選項的詳細解析:
  • (B) 正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規定,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並聲請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1]
  • (A) 錯誤: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並非由監察院審理,而是由立法院提出,並交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1, 2]
  • (C) 錯誤: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案成立與否,是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判決,並非交由人民投票表決。 [1, 2]
  • (D) 錯誤:總統、副總統的罷免案是由立法院提出(須經全體立委 1/4 提議、2/3同意),非由人民連署提出,且通過與否是由人民投票表決,並非由憲法法庭裁決。
-------------------------------
ㅤㅤ
1. 總統罷免:立法院提出 ➔ 人民票決
  • 提出門檻:須經全體立委 1/4 提議,並獲得全體立委 2/3以上同意才能正式提出(註:總統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
  • 通過門檻:立法院提出後,交由全國選舉人投票。必須要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投票,且同意罷免的有效票也必須超過總額的過半數,才算通過。 [1, 2]
2. 總統彈劾:立法院提出 ➔ 大法官決定
  • 提出門檻:須經全體立委 1/2以上提議,並經全體立委 2/3 以上決議,才能向司法院提出聲請。
  • 決定成立:立法院提出後,會交由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審理,並需經大法官現有總額 2/3以上同意,彈劾才算成立。一旦成立,被彈劾人(總統)即解除職務。 [1, 2, 3]
ㅤㅤ
彈劾  立1/2 法2/3 大法2/3
罷免 立1/4 法2/3 人民1/2
0
0

私人筆記 (共 4 筆)

私人筆記#6260249
未解鎖
  9         . 9 . ...

(共 3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6
0
私人筆記#6852919
未解鎖
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

(共 40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私人筆記#6256056
未解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 9.總統、...
(共 20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7700111
未解鎖
核心觀念(考法): 彈劾:由民意機...
(共 2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