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因積欠賭債,受乙之脅迫,簽發一票面金額為 10 萬元的本票予乙,乙為清償對
丙之債務,故將該本票背書轉讓予丙,丙對於甲係受脅迫而為發票之事一無所知。
到期日屆至前,丙因有資金需求,故將本票背書轉讓予丁調現,由於丁與甲、乙熟
識,知道甲受乙脅迫之事,但仍接受此一票據。請問:
⑴到期日屆至,甲可否以受脅迫而發票以及丁未善意取得票據為由,拒絕丁之付款 請求?(10 分)
私人筆記 (共 1 筆)
幫按讚
私人筆記 #3760391
四、甲因積欠賭債,受乙之脅迫,簽發一票面...
(共 33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