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甲自有土地一筆,為某縣政府乙徵收,補償金發放完竣後,因乙所屬之 行政人員疏失,致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死亡後,其子丙不知該地 已遭徵收,於辦妥繼承登記後,將該地設定普通抵押權於不知情之丁, 向其借貸新臺幣 600 萬元。請詳述理由及法律依據,回答下列問題:

(二)丁取得該土地之抵押權嗎?(10 分)

詳解 (共 4 筆)

曾
詳解 #5181715
2021/10/29
(二)丁取得該土地之抵押權1.民法規定,...
(共 17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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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榜題名
金榜題名
詳解 #5129004
2021/10/02
民法第759條之1第1項規定
(共 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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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lo Wu
Shilo Wu
詳解 #5150853
2021/10/12

1.民法第759-1條 因信賴不動產登記之善意第三人,已依法律行為為物權變動之登記者,其變動之效力,不因原登記物權之不實而受影響。

2.丁為善意第三人,其抵押權登記不因原登記不實而受影響

Joan  Chang
Joan Chang
詳解 #5137841
2021/10/06
丁得主張民法第759條之1之規定,善意取...
(共 3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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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林茹米
林茹米
私人筆記 #4054314
2022/04/20
請問既然所有權在徵收機關未登記就已取得,...
(共 4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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