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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憲法保障人民有積極之言論發表自由,請問:(30分)
(2)如果人民因刑事誹謗事件損毀他人名譽確立,被法院判決,應自費刊登判決全文,以表示對名譽受損害人回復名譽之方式,是否屬於「適當」的方式?請從憲法觀點,分析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與憲法法庭不同之見解。
詳解 (共 1 筆)
Jerry
詳解 #7484198
三、⑵ 刑事誹謗罪判決後,命加害人自費...
(共 22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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