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丙未經許可,擅自於自家頂樓新建狗屋,臺北市政府發函予丙,認定該狗屋無法補 辦建造執照,屬實質違建,命丙於 3 日內拆除。丙於 3 日後並未拆除,市政府得採 取那些行政執行之方法?丙主張附近之鐵皮屋均未拆除,市政府命其拆除狗屋違反 平等原則,請問丙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詳解 (共 1 筆)
洪亮瑄
詳解 #3684744
一、市政府得間接強制執行丙之違章建築之拆...
(共 8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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