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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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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三等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34505
> 申論題
一、公務人員甲應律師考試及格,為參加律師訓練,經依相關規定辦理留職 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甲得否另從事與律師訓練無關之其他工作?又 其為完成律師職前訓練而從事相關事務並領有報酬,是否須經權責機關 同意或備查?請說明之。(25 分)
相關申論題
二、任職於 A 直轄市政府之聘用人員甲,經 B 政黨提名參加 A 直轄市議會 議員選舉。其於候選人名單公告前,參加 B 政黨於某週六晚上舉辦之候 選人發表造勢大會,並登台發表演說,於演說中咒罵三字經批評屬敵對 政黨成員之 A 直轄市市長候選人乙。A 直轄市以甲之行為構成失職行 為,核予申誡一次之懲處。問:該申誡一次之懲處是否合法?請說明之。 (25 分)
#559489
三、甲於民國(以下同)103 年 12 月當選為 A 鄉鄉長,並於 104 年 3 月 1 日 就任。甲之妻乙之舅舅丙前經 A 鄉前鄉長丁任用為機要秘書。甲、丙與 丁皆為政治上相同派系之人員,為使丙於甲上任後得以續任機要秘書一 職,甲與乙於 104 年 1 月辦理假離婚,並於同年 3 月 1 日就任當日,即 核發派令,任用丙為其機要秘書。嗣因民眾檢舉甲與乙藉由假離婚之方 式,大量任用親人在 A 鄉任職,經檢察官偵查起訴,並經法院判決甲與 乙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並於 114 年 6 月 27 日確定。A 鄉戶政 事務所旋即撤銷甲與乙之離婚登記,並通知 A 鄉公所。A 鄉鄉長戊於同 年 7 月 15 日撤銷甲於 104 年 3 月 1 日對丙核發之派令,並溯自 104 年 3 月 1 日生效,並命丙繳回任職期間違法領取之薪俸。問:A 鄉鄉長戊溯 自 104 年 3 月 1 日起撤銷甲對丙核發之派令,並命丙繳回任職期間領取 之薪俸,是否合法?請說明之。(25 分)
#559490
四、甲原任職於 A 機關,為薦任 7 職等之專員。其於離職後在臉書分享其任 職於公務機關之經驗。後 A 機關發現,甲分享之經驗涉及其任職 A 機關 時所得知與 A 機關有業務往來之 B 機關之機密,認為其違反公務員之 保密義務,將甲移送懲戒。懲戒法庭應為如何之裁判?請說明之。 (25 分)
#559491
一、甲為 A 的繼承人平日照護 A 的生活起居,某日 A 在醫院進行例行體檢, 因為 A 有嚴重重聽,醫生告知甲,A 的心臟狀況不適合受到過度刺激, 且明說相關有刺激感的遊樂設施都應該避免。回家後,甲沒有將醫生囑 咐向 A 說明,為了早日繼承 A 的財產,甲竟然慫恿 A 乘坐遊樂園中有 高度刺激感之遊樂設施,A 果然在搭乘後感覺不適而昏迷,遊樂場工作 人員緊急以救護車送往醫院,幸而將 A 救回。豈知 A 在被救回後,雖知 自己的心臟可能不能負荷,仍然自覺如能在遊樂園中搭乘遊樂設施而迅 速死亡也是一種死亡方式的選擇,A 甚至沉溺於遊樂設施的刺激感,不 但要求甲代為購買遊樂設施玩到飽年票,每週還要甲親自接送其至少一 次的搭乘。不料有一天遊樂設施的安全設備發生重大故障,A 跌落在地, 經送醫不治死亡。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處斷?(30 分)
#559492
二、甲、乙、丙住在同一社區,甲與丙熟識常到丙的家中泡茶聊天,丙家中 種有桑樹,甲常趁丙不注意時,摘取數片桑葉並在回家累積相當數量後 加工後販賣,丙一直沒有發覺。某日乙經過丙的家門口,不經意看到丙 輸入住家門口電子鎖的密碼,乙因此記住丙的住家門口電子鎖的密碼。 夜晚時,乙注意到丙的家中完全沒有開燈,乙輸入丙的門口密碼準備進 入行竊。果然輸入密碼後,門應聲而開,乙悄聲進入丙的住家後,赫然 發現丙倒臥在客廳地上似無呼吸,乙大驚立即奪門而出,離開時甚至沒 有將丙的家門關上。不久甲經過,看到丙的家門未關,想著可以趁丙不 注意,再摘取一些桑葉回家,入門後見丙倒臥在地,趕緊將丙送醫,急 救後丙生命無慮。原來丙在家中因熱水器使用未開窗而昏迷,所幸乙將 丙的家門打開,有新鮮空氣進入,才可以因及時急救而生還。試問甲、 乙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處斷?(35 分)
#559493
三、檢察官起訴甲於民國 113 年 6 月 10 日晚間 8 時許,在甲住處附近之某 超商門口,以新臺幣 3 萬元販賣具殺傷力之改造槍枝給乙。後檢察官於 第一審更正起訴事實,指甲係於同日下午 5 時許,在甲住處前販賣該槍 予丙,金額為 5 萬元。試問,法院該如何處理方為適法?(35 分)
#559494
一、一個人的性格會影響其對壓力的知覺與反應,其中 A 型性格與壓力的反 應特別有關。請問 A 型性格的主要特徵為何?又 A 型性格者容易引發 何種生理的疾病?(25 分)
#559495
二、人無時無刻都在做判斷與選擇,依據特沃斯基(Tversky)與康納曼 (Kahneman)的研究成果,人們的判斷與選擇往往傾向使用一些較 不費心力的經驗法則或捷思法(heuristics)來進行判斷。請舉例說明 「 可 得 性 捷 思 法 」( availability heuristic ) 以 及 「 代 表 性 捷 思 法 」 (representativeness heuristic)這兩種常見的捷思法以及其可能發生 何種錯誤判斷?(25 分)
#559496
三、心理學家依據個人執行作業時不同的目標取向(goal orientation) ,將 成就動機區分為「精熟取向」(mastery approach)與「表現取向」 (performance approach)兩類。請問這兩種取向的差異何在?又採取 不同取向的個體各會有何不同的表現及情緒反應?(25 分)
#559497
四、當我們清醒時,幾乎無時無刻地使用注意力。而當今訊息過度泛濫的 世代,如何了解以及善用個人的注意力已成為重要的課題。請問注意 力具有那四種重要的特性?(25 分)
#559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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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2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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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2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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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21396
113年 - 113 普通考試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21100
113年 · #121100
112年 - 11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律廉政、財經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118256
112年 · #118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