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丙三人與丁、戊素有怨隙,某日趁丁赴戊宅作客時,甲、乙、 丙三人合議分持棍棒強行進入戊宅中,將丁、戊擊傷(丁、戊二人皆僅受普通傷害),甲、乙、丙三人在擊傷丁、戊之際,並同時故意砸毀戊宅客廳中之花瓶、桌椅後離去。案經戊依法向檢察官對甲提出傷害之告訴, 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對甲提起傷害罪之公訴。關於上開檢察官所提之公訴,其效力如何?試申論之。(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依時間顯示最近 3 筆。
光棍蟹師傅
申論題作答 #101993
61 分
61
總分
33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8
作答大綱
告訴客觀不可分 告訴主觀不可分 公訴效力
正文
戊對甲提出傷害之告訴,效力及於侵入住宅與毀損罪 (一) 告訴效力 依據刑事訴...
林勾錐
申論題作答 #101471
57 分
57
總分
41分36秒 總時間
0 人解鎖
2026.07
作答大綱
主觀不可分與客觀不可分 有關法條刑訴法239、266、267 三罪:傷害罪、毀損罪...
正文
關於本題中檢察官所提之公訴,其效力涉及主觀不可分與客觀不可分之部分,分述...
李子佑
申論題作答 #89083
75 分
75
總分
2分25秒 總時間
7 人解鎖
2026.06
作答大綱
一、戊對甲之起訴主觀上效力及於乙與丙 二、檢察官對甲之起訴主觀上效力不及...
正文
一、對甲提起之傷害告訴,其主觀效力及於共犯乙、丙 1.依刑事訴訟法(下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