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過去我國法院之間的審判權爭議係由大法官會議做成統一解釋的方式來處理,在憲法訴訟法制定後,大法官(憲法法庭)已經不再處理審判權爭議問題。因而法院組織法制定新規定來處理法院間的審判權爭議問題。請依據新修正的法院組織法規定,說明我國目前法院之間審判權之爭議應如何處理?(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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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願星
申論題作答 #90118
58 分
58
總分
10分22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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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正文
「審判權」係國家司法權的行使,系指法院對於民事、刑事及行政等案件得以審判...
李子佑
申論題作答 #89088
95 分
95
總分
59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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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作答大綱
一、法院認其無審判權時之處理程序(職權移送原則) 二、終局解決審判權爭議之...
正文
一、 法院認其無審判權時之處理程序(職權移送原則) 1.移送訴訟與停止訴訟:...
光棍蟹師傅
申論題作答 #75153
78 分
78
總分
31秒 總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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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
作答大綱
審判權爭議
正文
1. 依據法院組織法規定,受理案件之法院若認為無審判權時,應以職權裁定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