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係 A 公益團體之職員。某次國內發生地震,災情極為慘重,A 公益團體發動勸募, 獲得許多民眾響應,捐輸金錢與物資,由甲負責匯整後,轉贈政府救災單位統一支 應。乙係甲之配偶,因見各界捐贈物資極為龐大,心生歹念,勸說甲將部分物資私 吞,並教導甲在製作各界捐贈物資之財務報表上登載不實之數量,再將差額轉賣變 現;甲聽從乙之計謀,最後獲得現金約 20 萬元新台幣。試問甲、乙之刑責如何? (25 分)

詳解 (共 2 筆)

鄭光宇
鄭光宇
詳解 #4850021
2021/06/30
1.甲私吞物資的行為,成立刑法第336條...
(共 115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Sunny Su
Sunny Su
詳解 #3313865
2019/04/27
一、甲在財務報表登記不實該當刑法第210...
(共 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